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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吉林自考报名工作通知_第2页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24日]  【

  8.涉及15位身份证号升位或18位身份证号码校验错误的考生,由确认点于当日15时汇总后提交电子文件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更改。确认点在报名结束后统一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9.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三日内(报名确认结束前)到现场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网上报名申请自动作废,需重新进行网上报名。长春市(城区)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因考位满额而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由该确认点与长春市自考办协调解决。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六、关于停考专业说明

  1.学前教育本科(代码:040102)专业的“学前儿童特殊教育”(代码:00883)课程从2018年4月起国家不再安排考试计划。

  2.经主考院校申请,停考吉林艺术学院主考的艺术设计本科(代码:050448)、视觉传达设计专科(代码:050406)专业。从本次报名开始不再接受该校主考的新生报名。现有考生设两年过渡期。2021年上半年不再接受该校主考的考生申请毕业。

  七、其他事项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16年开始考生外省转考将统一从网上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关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通知。

  2.如需省内合档、信息更正等业务,应在报名期间内到确认点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吉林教育考试院网站和考试项目管理平台予以发布,请考生与各级考试机构及时查阅。

  各报名机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报名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为考生服务,认真做好现场确认等报名组织工作,确保今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附:1.关于建立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的说明

  2.关于外省考生报名材料审核要求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关于建立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的说明

  未建立信息确认卡或建立后未通过最终审核的考生需要建立《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卡》,否则不予办理现场确认。

  1.信息确认卡包括考生的自然信息,考生有效证件复印信息,考生本人填写的考试诚信承诺书的笔迹信息,考生本人签名的笔迹信息及确认点报名工作人员的审核签字信息。

  2.信息确认卡由考生在网上报名申请成功后自行打印,考生本人按要求填写考试诚信承诺书并签名确认。经所在确认点经办人审核无误后,逐级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部统一审核,扫描存档。

  3.信息确认卡采用一次性采集的方式,拥有多个准考证号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有效准考证号,确认点以该有效准考证号为其建立信息确认卡,其它有效准考证号包含的成绩可通过合档并入本考号。已建立信息确认卡的考生,再次报名时,网上报名系统将不再提供信息确认卡的打印。

  4.信息确认卡建立后,将作为考生考籍的原始信息永久存档保留,并作为考生笔迹审核、毕业办理、信息更正等业务的原始依据。

  5.为确保采集考生自然信息的准确性,各确认点须自行配备支持报名系统的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用以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准确校对。身份证丢失或使用非二代身份证(包括军官证、士兵证等)报名的考生,必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将其复印在信息确认卡上的指定位置,由报名机构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签字,确认点方可进行报名的现场确认。

  附件2:关于外省考生报名材料审核要求

  各报名点对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的要严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在我省各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外省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成人、函授、网络、电大等教育形式的外省籍学生不可以报名),报名参加考试须提供学校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参加考试,各报名点要及时将材料上报地区,由地区招办统一对材料进行核实,报名结束后三日内对材料要核实完毕,对不符合我省规定的考生要取消其报名资格并通知考生本人。

  2.在我省参加考试的外省籍考生,本人需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我省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和我省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参保证明”。各报名点在审核“个人参保证明”时,由工作人员现场使用电脑登陆社保网,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现场登陆社保系统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个人参保信息截屏后保存。

  要求各地区严格核实外省考生的报名材料,各地区一把手要负总责。我院将对各地区材料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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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bts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