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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8月13日]  【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一、性质和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二、学历层次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基础科)、本科两个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全部课程及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由省自考委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专科、本科学历。本科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按照《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开考专业

  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共开考79个专业。

  本科(本科段)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会计、英语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律、公安管理、俄语、新闻学、建筑工程、律师、计算机及其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医学、经济学、计算机网络、教育管理、护理学、市场营销学、秘书学、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石油工程、旅游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投资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工程、计算机软件(编程技术)、质量技术监督、档案信息管理、化学工程、国际经济、企业经济管理、医药商务、物流管理、电子政务、制药科学与工程、餐饮管理、汉语言文学教育、计算机教育、英语教育、电子信息技术、商务英语、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影视制作)(本科)、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方向)、经济法、药学与药品营销、道路与桥梁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国际金融与贸易(本科)。

  专科(基础科段)专业有汉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房屋建筑工程、法律、工商企业管理、会计、中药、中医学、行政管理、护理学、俄语、公安管理、视觉传达设计、秘书、市场营销、.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及其应用、新闻学、音乐、饭店管理、石油工程、律师、小学教育、电力市场营销、日语、旅游管理、餐饮管理、药学与药品营销。

  停考

  根据社会需求情况的变化,省考委适时调整开考或停考有关专业。

  停考前,考生和助学单位应根据收尾考试开考计划,组织和安排好有关课程的考试。如遇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与公共政治课和与其它专业名称、学分相同的课程考试时间相同时,可先选考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余下公共政治课和与其它专业名称、学分相同的课程可于停考后在其它专业补齐并办理原所报专业毕业证书。

  停考后不能在其它专业补齐所缺课程的,可转考其它专业。转考时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按《黑龙江省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实施细则》的规定,顶替新转考专业的有关课程。

  报考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职业的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个别专业受资格限制)。

  (一)本科段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备案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或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学历者;凡自学考试专科段考生取得五门课程(含五门课程)以上合格成绩者,可报考本科各专业课程的考试;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本科在校生也可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各专业,在校生集体报名和个别零散报名都必须持学校学生学籍证明到当地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但办理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持有第一学历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本科段时,专科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为一类考生,一类考生按自学考试本科段考试计划参加考试,除一类考生外,其余各专业毕业生报考本科段的均称为二类考生或三类考生。二类或三类考生除按自学考试本科段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外,还须加考若干门课程。

  各专业考生类别的具体划分及二类、三类考生须加考的课程如下:

  1.汉语言文学、会计、英语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俄语、新闻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学、教育管理、秘书学、投资管理、企业内部控制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国际经济、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软件(编程技术)、制药科学与工程、药学与药品营销、企业经济管理、医药商务、物流管理、电子政务、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影视制作)、商务英语、经济法、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影视制作)(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国际金融与贸易(本科)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为一类考生。

  2.公安管理

  本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在职在编的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农垦、航运、电力、邮电)、武装警察。

  报考本科段的具体条件为:

  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为一类考生。一类考生可直接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为二类考生。二类考生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两门课程。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法学类、公安学类专业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者为三类考生。三类考生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须加考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公安管理学五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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