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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须知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5月14日]  【

广西南宁市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办理须知

  一、为了节省考生的时间和费用,建议考生到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广西区内城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各市自考办办理自考毕业申请的程序和时间不一定相同,请在办理前向有关市自考办了解清楚。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5月23日-24日;

  地点: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

  三、办理程序

  (一)现场办理环节

  1、登记考生信息。

  2、初审毕业材料,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草表一份供考生核对。

  3、核对无误后照相(提醒:照相的考生须穿有领的衣服)。

  4、领取“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档案袋等材料,按照要求现场填写相关内容后,将所有材料一并上交。

  (二)领取毕业证(2018年7月16日)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领取,请考生务必按时领取并核对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四、所需材料

  办理专科毕业手续的为:1、2、5项

  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为:1-5项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考前学历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学历认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下载打印,注册备案表超过验证期的无效。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证学历的考生请及时去省级认证部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学历认证。办理学历认证报告,广西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的机构为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3839583。

  5、自考网上系统无法查到成绩的科目需提供单科合格证,从外省转入成绩的考生须提供转考凭证且在广西自考网上系统的“外省转入信息查询”中能查到。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全部应考课程且成绩合格。

  (二)有实践环节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完成上机实践考试或实践报告、实习等环节,本科专业的考生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必须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三)考生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关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本次毕业申请。如考生有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前两个月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办理更正手续。办理更正姓名手续时,需出具户口簿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或派出所证明。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至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办理身份证号更正手续时,需出具身份证复印件或派出所证明。

  (四)部队、武警的考生,原使用军官证号码、士兵证号码、警官证号码参加自考的,须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办理毕业。并且在现场审核毕业材料前两个月到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办理身份证号码更正手续。

  (五)有院校沟通课程(即校考课程)及专本衔接的考生,必须到该专业所对应的主考学校办理毕业手续。

  (六)自考护理学专业(包括专科和本科)的考生不能到地市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手续,须回主考学校办理毕业手续。

  (七)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的考生须按C030101-法律(本科)办理毕业,非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的考生须按B030001法律办理毕业。

  (八)我区从2011年元月起,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00022高等数学(工专)、00023高等数学(工本)等4门课程由必考课改为选考课,不选考以上四门课程考试的考生,可选择自治区自考办指定的选考课程目录内的课程予以顶替,但选择顶替的课程的学分总和必须大于或者等于被顶替的课程的学分,有关文件参看公告后的附件。

  (九)有部分课程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的,必须在申办毕业手续前将外省的自考成绩转入广西。否则,不能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广西自学考试规定:

  1、从外省转入广西的考生,须按广西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按自治区自考办制订课程顶替计划执行。

  2、转入的合格成绩的课程数量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方可在广西申办毕业手续:如果申请的是专科专业,必须在广西考得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如果申请的是本科专业,必须在广西考得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

  3、办理转考的详细说明请参看自治区自考办文件《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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