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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11年10月自考注意事项

来源:南宁自考中心 [ 2011年9月26日 ] 【大 中 小】

   南宁2011年10月自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一)若遗失《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者,请在参加考试前两天到我院自考科办理《准考证》。

  (二)若遗失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者,需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现役军人(武警)可用《士兵证》、《军官证》或《警官证》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交卷出考场的时间规定: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生提前交卷出场,不得早于本人当时所考科目考试结束前的 30分钟。即上午8:30开始考试,11:00结束,考生在10:30以后才能交卷出场。下午14:00开始考试,16:30结束,考生在16:00以后才能交卷出场。

  三、报考下列课程的考生,须携带2B铅笔、垫板、塑料橡皮擦和削笔刀等参加考试。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00012

英语(一)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00015

英语(二)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04729

大学语文

     四、考生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计算器进入考场:(1)含有记事功能、翻译功能或类似这些功能的计算器;(2)按键上印有全部26个英文字母的计算器;(3)按键上印有汉字偏旁部首的计算器。

  五、本院的主要工作安排(若有临时变动,以当时公布为准)

时间

工作内容

操作说明

9月17日起

查询考试的考点、考场及座位

考生可查询考点、考场及座位号的安排情况。使用计算机登陆“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nnzsks.gov.cn ),进入“自学考试”栏目查询。

10月20-21日

领取或补办《准考证》

第一次报名的新考生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在南宁市自考办。

老考生如遗失了《准考证》,可以在这段时间补办。

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领(办)。

10月22-23日

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11月13日起

查询成绩

考生可以使用计算机登陆“南宁市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www.nnzsks.gov.cn )进入“自学考试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成绩。持有《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的考生都可以查询(免费)。

11月17-18日

领取单科合格证

如果考生的成绩是60分(含)以上,可以领取单科合格证。

单科合格证是办理毕业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按时领取,妥善保管。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前来领取的可委托他人凭《准考证》代领。

11月25-27日

现场报名

2012年1月份考试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在南宁市自考办。

责编:joy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