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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2自考《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启用新版大纲通知

来源:深圳市招考网 [ 2012年3月28日 ] 【大 中 小】

内容摘要:将《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课程新版大纲和教材的启用时间变更为2013年10月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新版大纲和教材启用时间变更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国家自考委(考委办函〔2012〕12号)精神,原在(考委办函〔2011〕40号)中公布的《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课程在2012年10月启用新版大纲和教材。鉴于国家财政部已于2012年2月15日向社会公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又是此次新修订的《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大纲和教材不可或缺的内容。为了体现大纲和教材内容与时俱进,让考生学习有用的、最新的知识,国家自考委经与经济管理类专业委员会、审稿专家和大纲教材主编协商,决定将《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课程新版大纲和教材的启用时间变更为2013年10月。2012年10月考试仍使用2000年版大纲和教材。 

深圳市招考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责编:smilem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