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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更换自考《商务交流(二)》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通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2月13日]  【

  转发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更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交流(二)》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更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交流(二)>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52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向社会公布,通知考生。

  附件:关于更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交流(二)》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52号)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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