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自考 >> 广东 >> 考试报名 >> 文章内容

排行热点

2016年10月深圳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

来源: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

  内容摘要:2016年10月深圳自学考试新生报名时间7月15日至20日。报考时间:7月15日至25日。准考证领取时间考前一周;考试时间10月22日至23日

2016年10月深圳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

  各自考考生:

  我省2016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3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报名时间:7月15日至20日。

  考生(含新生、旧生)报考时间:7月15日至25日。

  报名报考点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报名操作流程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才可进行报考。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预报名:新生于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到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录入个人信息和设置个人密码,取得预报名号。新生凭预报名号和身份证到报名点现场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前,考生必须再次仔细核对预报名信息,如有误,应及时上网修改,否则,一旦摄像后将无法修改。

  正式报名:新生预报名成功后于报名期间到我市各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点(详见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考生正式报名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名报考点进行电子摄像,同时打印、确认报名资料,并得到一个唯一的准考证号,考生使用该准考证号码进行报考。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财政委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取消、免征、降低部分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深发〔2013〕1391号)规定,我市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自学考试准考证收费,各报名点不再收取准考证工本费。

  领取准考证:考生报名后,应于10月自考开考前一周左右,凭准考证回执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根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四、报考方式

  根据省自考办文件精神,所有考生可通过广东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5184.com) 或我市报名报考点报考相关专业的课程。其中,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由主考院校汇总各教学点(“二学历”试点院校、“相沟通”试点高专高职院校、公开(开放)学院教学点)的考生报考数据后集体报考。

  1.网络报考

  网址:www.5184.com

  5184网站服务热线:020-38032604(周一至周五9:00—18:00,报考期间周六、日照常开放)。

  报考费缴费方式:凡通过5184网站报考的考生,不需要通过市财委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费,直接在5184网站缴费即可。

  2.报考点报考

  本次报考共设置16个报考点(详见附件2)。在报考点报考的考生(报考点现场不能收取报考费)须提前登录市财委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缴费成功后(缴费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报考。

  3.集中报考

  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二学历、相沟通、公开(开放)学院”等各种助学形式的考生,须提前登录深圳市财委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根据本人报考的科目数缴费后,到所在助学单位集中报考。

  五、其他事项

  (一)省自考办规定,同一期考试,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考途径进行报考,否则报考数据无效。

  (二)旧生补摄像:2003年11月以前已参加过自学考试,但2003年11月以后未按省里的要求重新办理过电子摄像的旧生,必须补办电子摄像手续方可报考。摄像时间:7月15日至20日;摄像地点:各报名报考点(详见附件2)。考生摄像后须同时登记补办准考证,于10月考试前一周左右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三)补办准考证:因丢失、损坏、信息变更(省考办已审核通过信息更改内容)等原因需补办自考准考证的考生,可于新生报名期间(7月15日至20日)在各报名报考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并于10月考试前一周左右到原报名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如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同时将违纪作弊考生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五)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左右登录“深圳招考网”(网址:www.51a.gov.cn )查询2016年10月自考考点和座位。

  相关阅读5184广东考试服务网自考答疑解惑汇总

  附件:1. 关于公布2016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请点击查看)

  2.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点一览表

  3. 2016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点考生缴费操作说明.doc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市招考办咨询电话:821819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附件2

  小编推荐:2016年自考报名时间:1月 | 4月 | 7月 | 10月

  2016年自学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各地自考办

  特别推荐各省市2016年自学考试时间安排汇总

  2016年自考报考常见问题大全

  各省市2016年上半年自考毕业办理/申请汇总

责编:liujia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