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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20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14日]  【

  甘肃省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考办、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2020 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新冠疫情延期举行。为维护考生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要求,上半年毕业证书办理工作正常进行,平台数据上报时间定于 5 月 25 日至 2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一)社会型毕业生证书办理:6 月 8 日;

  (二)应用型专业毕业生证书办理:6 月 9 日-12 日。

  二、工作地点

  省教育考试院 11 楼 1121 室。

  三、工作要求

  (一)当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到了常态化阶段,为保障人员安全,减少现场聚集,本次毕业证书办理实行工作预约制度。初审结束后,我院根据毕业生人数等情况安排相关市(州)和高校毕业材料上报及审核时间。

  (二)初审期间,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要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办公场所防疫措施到位,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安全。

  (三)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要严格初审环节,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按要求整理毕业生材料,对不符合专业计划要求的不予受理,杜绝虚假数据及不合格档案并及时上报数据。对因资料审核不严、虚报数据等行为,视情节按《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处理。

  (四)各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初审应用型专业毕业生档案时,须将此次办证考生的过程性考核课程成绩装订成册,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非主考学校要提前与主考学校联系,做好本校毕业生材料初审、数据上报及费用交纳等相关工作,我院不接受非主考学校上报的毕业生材料及数据。

  (五)毕业初审合格的考生打印《毕业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一份初审部门留存,一份与《毕业生花名册》(签字盖章)、毕业生材料一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六)外省转入的考生课程成绩,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通过我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调用。

  (七)专本连读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应先申请专科毕业,再申请本科毕业。

  ( 八) 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毕业证书必须提交《出狱证明》,并上交复印件(本人签字)。

  (九)毕业证书办理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予代签。

  (十)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 号)规定,考生毕业数据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完成电子注册后才能发放毕业证书。请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届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到我院自学考试处领取毕业证书,并及时下发考生。

  (十一)毕业证书办理期间工作人员食宿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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