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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试院2018年自考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8年6月7日]  【

  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中的热点问题解答

  2018年上半年毕业申报、毕业论文申报即将开始,申报期间咨询人数较多,现对考生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希望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关于毕业办理工作流程的介绍

  1.网上申报

  达到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关于办理2018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按照通知文件的要求,登录毕业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毕业申报系统将原来比较复杂的专业计划,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成几个相对简单的小计划,由考生在申报时按照自己通过课程的情况进行选择。

  毕业申报不收取费用。

  2.初审

  申报完成后,系统会根据考生情况自动进行初审,系统初审结果显示在《毕业申报凭单》内,凭单可供打印。对于无补录课程、无信息变更、不缺少接考手续、前置学历合格的考生,系统自动初审通过。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不参加现场初审。未通过系统初审的考生,按照《毕业申报凭单》的要求,持毕业所需证明材料到区自考办进行现场初审。

  3.复审

  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进入复审流程。复审工作由市自考办组织,无需考生参与,复审结果在7月10日左右发布。

  申报系统中设置了“申报状态”一览页面,建议考生在“申报状态”栏关注审核状态。初审结束后,审核状态为初审通过或初审未通过状态;复审结束后,申报状态为复审通过或复审未通过。

  4.证书颁发

  根据相关规定,毕业证书须在学历注册成功后方可颁发。因前置学历信息不完整导致注册不成功的考生,其毕业证书缓发。考生应到前置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至学历注册通过后方可颁发证书。如最终无法注册成功,则取消毕业资格。

  二、前置学历要求

  1.前置学历提交方式

  凡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以上)学历作为前置学历,无前置学历不予通过毕业审核。申办毕业时,考生须在毕业申报系统中提交前置学历信息。提交方式为:在系统中录入前置学历的信息(重要提示:录入的信息与前置学历毕业证书的信息要保持严格一致),并上传前置学历查询结果的图片,包含以下几种方式:

  ① 前置学历为北京自考学历的,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历证书,将查询结果截图或拍照;

  查询网址:http://query.bjeea.cn/queryService/rest/certificate

  ② 前置学历非北京自考学历的,在学信网查询学历,将查询结果截图或拍照;

  查询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lscx/query.do

  ③ 前置学历通过前两种方式无法查到的,考生需在学信网指定机构做学历认证,认证完毕后,在学信网查询“学历认证报告”,将“学历认证报告”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拍照。

  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

  办理学历认证的周期可能较长,建议需要认证的考生尽量提前进行认证,以免延误毕业。若考生因学历认证时间长而无法在申报时获得认证报告,考生可先将毕业证书的图片上传至毕业申报系统中,并于6月22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补交至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大厅咨询处,逾期未交的将取消本次毕业资格。

  2.前置学历毕业时间

  前置学历毕业时间不得晚于自考本科毕业时间超过一个月,即,自考毕业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置学历毕业时间最迟为2018年7月31日。涉及此情况的考生,在提交前置学历信息的时候,毕业证书号录入”000000”,并撰写一份情况说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专业(层次)、毕业学校等前置学历信息,本人签字后拍照,将图片作为前置学历查询结果上传到系统中,以完成毕业申报。

  3.前置学历身份信息变更

  前置学历中的身份信息跟考生现在信息不一致的,如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变化的,考生需要到区自考办现场提交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4.特别提示

  个别考生刚毕业时可以在网上查到前置学历,但是一段时间之后又无法查到,引起考生的疑惑,原因是学信网对查询标准进行了调整。学信网自2016年11月22日起,对于照片、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信息不全的学历,不再提供查询。此类考生应到学历颁发地提供相应材料补齐信息,待学信网重新注册上网后,其学历方可作为前置学历使用。

  三、本科层次专业名称、代码调整

  1.专业名称、代码调整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本期毕业中,对部分本科专业名称和代码进行调整,新旧专业名称、代码对照关系见《关于办理2018年上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一文中的附件1。

  具体执行方式为:考生申办相关专业毕业时,仍使用原专业名称及代码,通过审核后,按新的专业名称授予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信网上的专业名称均为新专业名称。附件中未提到的本科层次专业及全部专科专业仍使用现行专业名称、代码。

  关于此次调整事宜,考生可参看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相关文件:

  1《关于规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层次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的通知》

  2《关于规范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金融管理(基础科)(专科)等8个专业及过渡期相关政策的通知》

  3《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有关事宜的通知》

  2.毕业证书打印

  按照教育部专业规范精神,自考部分本科专业名称由原本科、独立本科统一调整为专升本,毕业证书打印启用调整后的新专业名称,但专业层次栏目仍然为“本科”,非“专升本”。如:原法律(独立本科段)专业,规范调整后的专业名称为法学(专升本),毕业证书内容为,专业:法学,层次:本科。

  四、北京自考专科、本科同时考完的如何申请专科毕业和本科毕业论文?

  1. 申请流程

  考生考完自考专科、本科(含加考课)所有课程,可以同时申请专科毕业和本科毕业论文,专科毕业和本科论文均实行网上申报。待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完毕且答辩合格后,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考生先在网上申报专科毕业和本科毕业论文,通过专科毕业初审(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或现场初审通过)的考生,凭毕业申报凭单到本科毕业论文审核现场(审核现场一般设在西城区自考办,具体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单》)进行论文现场审核即可。

  2.办理接考

  待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需要办理接考的本科专业(非“第五条”中的专业)再持专科毕业证书到北京市自考办补办本科接考手续,接考手续须于本科毕业申报前办妥。

  五、高校在校生已经毕业但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如何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1.流程

  已经毕业但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考生(如普通高校在校生、网校生、成人高校在校生、外省市自考生等),考完北京自考本科专业计划所有课程(含加考课),可以申请自考本科毕业论文,但需到本科论文现场进行审核并登记。

  2.办理接考

  待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后,需要办理接考的本科专业(非“第五条”中的专业)再持专科毕业证书到北京市自考办补办本科接考手续,接考手续须于本科毕业申报前办妥。

  六、自学考试对办理本科接考手续有何规定?

  接考手续是指对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者参加自学考试本科考试的学历资格认定。

  1.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北京市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北京市应用技术考试毕业生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专业本科学习,不需办理接考手续,直接接考。

  2.对于只有一个接考款别、且接考方式为直接接考的自考本科专业,考生将不需再办理接考手续,具体专业如下:

  护理学(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中英合作专业)、经济学(独立本科段)、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独立本科段)、酒店管理(独立本科段)、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能源管理(独立本科段)、物业管理(独立本科段)、企业管理(公共交通方向)(独立本科段)、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摄影(独立本科)、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段)、播音与主持(独立本科段)、动画(独立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园林(独立本科段)、金融管理(本科)、商务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本科)、中国书法(本科)、安全工程(独立本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符合以上情况的考生可不办理接考手续,但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前置学历,方能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资格。本条规定情况之外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办理接考手续,接考手续须于本科毕业申报前办妥。

  七、补录课程

  在毕业申报过程中,对计算机系统未能提取到成绩的课程,考生要根据自己手中的成绩单如实补录成绩和考试时间,并在初审时提交成绩单。

  以下为成绩补录流程。

  考生进入自考毕业申报系统的成绩显示页面后,缺少考试成绩的课程名称会显示为红色,点击红色课程名称即可进入成绩补录界面。成绩显示界面见下图。

  以补录“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为例,在上述界面中点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进入成绩补录界面。补录界面见下图。

  在上述补录界面中:

  1.“成绩类别”。“成绩类别”有三个选项,分别为“考试成绩”、“免考成绩”、“转入成绩”,考生按照自己手中成绩的类型进行选择。

  2.“成绩类别证明编号”。如果补录的是“免考成绩”或者“转入成绩”还需将成绩单上的成绩证明编号填写到相应文本框中,如果是“考试成绩”则不必填写此项。

  3.“考试时间”。按照成绩单上的时间如实选择即可

  4.“成绩”。按照成绩单上的成绩如实填写即可。

  八、特殊课程说明

  1.护理专业(本科)妇产科护理学(一)、外科护理学(一)、儿科护理学(一)2001年的考试成绩可以替代现计划中的妇产科护理学(二)、外科护理学(二)儿科护理学(二)成绩。

  2.语文、大学语文、大学语文(4学分)、大学语文(6学分)、大学语文(专)、大学语文(本)、大学语文(全国)等旧课程均可顶替现在的大学语文(4学分、课程代码04729)。

  3.按北京市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专业计划课程调整后,现执行期调整的课程只能与上一执行期衔接,即A=B,B=C,A≠C。但个别课程形式上出现了C(名称、代码调整),但实质上C和B是一样的(教材、大纲、学分不变),这样的课程应和A有顶替关系。目前这种课共9门:

  ① 操作系统=操作系统(一)可替代A课程

  ② 数据结构=数据结构(一)可替代A课程

  ③ 离散数学=离散数学(一)可替代A课程

  ④ 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一)可替代A课程

  ⑤ 数据库原理=数据库原理(一)可替代A课程

  ⑥ 法理学=法理学(一) 可替代A课程

  ⑦ 宪法学=宪法学(一) 可替代A课程

  ⑧ 金融法=金融法(一) 可替代A课程

  ⑨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一)可替代A课程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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