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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施综合改革

来源:安徽教育局 [ 2013年6月19日 ] 【大 中 小】
  5月20日至6月20日为2013年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月,省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系列措施,实施自考综合改革。

  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细则》,在更大的范围实现与其他高等教育形式的互通互认,降低在校生参与自考学习的门槛,让他们得到更多实惠和便利。《细则》规定免考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或同意备案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肄业生和退学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含在考生)。免考形式分为按学历课程免考和按非学历证书免考两种。考生选择学历课程的免考时,按不同条件可以免相应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及其他课程名称相同已经学过并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的考试,可免考与原所学专业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数课程,各类外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课程等。非学历证书免考规定,凡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及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的考生,可以免考相应的自考课程。

  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自今年4月自考起,在全省实行考试通知单信息网上查询,取消纸质考试通知单;谋划在两年内建成功能完善、操作便利的考试管理平台及考生服务平台,最终实现考生报名、查询、咨询、网上助学、考试服务、省际间转考、免试申报及审核、毕业申请等基本业务全部网格化,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为考生学习提供优质服务。

  大力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设适应型专业。针对高职、中职需求,开设对口自考本专科专业,加大实践考核比重,注重培养动手能力,为在校生参加自考高层次学历的学习提供广泛机会和可能。今后,将在更多的专业增加实践性课程的比例,并实行以选修课代替英语、高等数学的政策。

责编:may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