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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专科)自考招生计划
所属门类工学类专业层次专科毕业学分73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建筑工程专业应用型人才。
基本要求在政治思想方面,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要求掌握本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组织建筑工程施工及管理能力,具有一般房屋建筑机构构件的设计能力,初步具有计算机应用技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
实践性环
节及要求
1.含实验的课程由主考院校按实验大纲要求安排;2.毕业考核:在市有以上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施工技术及组织管理的生产实习,并写出实习报告。
开考省市及
课程安排
·河南 ·天津 ·湖南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广东 ·新疆 ·重庆 ·内蒙古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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