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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政策发布

来源:常州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19年4月11日 ]

常州市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政策发布

  4月9日,常州市教育局召开2019年部分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新闻通气会。来自新华日报、现代快报、常州日报、常州晚报、常州广播电视台、中吴网、化龙巷等媒体的记者参加通气会。常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胡鹏、常仁飞分别向各位媒体代表具体发布和解读了有关的招生政策。

  2019年部分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一、“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1、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方式不变

  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是我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主招生必须在常州市招委会、常州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未经常州市招委会批准的学校,一律不得进行自主招生。市招委会审核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资格、招生章程、监督招生行为等。具体的自主招生组织实施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

  2、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学校不变

  经有关招生学校申请市招委会审批今年参加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学校和去年一样,高中10所,职业学校5所。

  3、自主招生的报名方式不变

  自主招生的报名仍然采用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为主和学生自荐为辅的方式。各初中校必须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相关推荐工作。考生在报名参加自主招生时必须填写《2019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自主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4、自主招生各类名额的推荐和产生方式不变。

  今年在自主招生计划安排上不突破去年的规模,即各高中招生计划不突破104人,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不突破180人;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927人,职业学校计划总数为750人。部分高中学校可招收具有明显特长的学科特长生,但是数量不得突破“自主招生”招生计划数的5%,而且特长生的招录办法必须在学校的招生章程予以明确。

  初中校长实名推荐人数不突破招生计划的25%;所有初中学校推荐给某所招生学校的人数不突破420人,其中300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来分配,120人由招生学校分配,这样既体现均衡性又体现招生学校的自主性;初中学校向某所招生学校推荐的各类名额(即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推荐、学生自荐)总量不得超过70个。

  各类名额仍然由初中学校组织推荐公示、招生学校进行审核确定。

  参加同一所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初试的人数不得突破450人,参加同一所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初试的人数不得突破720人。

  5、自主招生的考试和命题方式不变

  考试科目和命题方式以招生学校为主自行设计组织,体现自主性。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形式为笔试,复试形式为面试,职业学校复试中仍然安排有“职业倾向”测试。

  各招生学校应按照中考的考务要求,认真组织好考试考务工作。

  6、自主招生录取学生的程序和培养不变

  各招生学校根据章程组织自主招生的考试和录取工作,公示无误后经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的录取手续。自招生5月20日前进入招生学校就读。

  7、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参加中考的形式不变

  自主招生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中考志愿,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仍需要参加中考,其中考成绩是否合格将直接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三个调整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常州实际,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实行三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自2019年中考起到2021年中考结束。

  2、关于职业学校专业的调整:刘中心原动漫设计专业今年不安排自主招生计划,改为应用化工技术30个计划。常州技师学院中德国际班汽车机电师原30个计划调整为40个计划,广告设计与制作原40个计划调整为30个计划。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去年是4个专业开设自主招生,今年调整为3个专业,取消了机电一体化。

  3、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测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11、12日

  5月11日,高中学校、职业学校组织初试

  5月12日,高中学校、职业学校组织复试,职业学校复试含“职业倾向”测试

  5月13日,招生学校确定预录取学生名单并公示

  5月20日前,录取学生进入各招生学校就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管理的意见》:

  为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办学形式,丰富拓展学生成长路径,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管理的意见》。

  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是招收初中毕业生,按照对口单招考试的评价要求,实施教育教学的一种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简称对口单招考试)是指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门面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选拔优秀学生进入江苏省内部分本科、高职院校深造的统一考试,是中职学生升学深造的渠道之一。常州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开始实施对口单招,经过20多年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招生专业更加齐全,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的办学行为,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充分沟通协商,联合出台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管理的意见,此意见将在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严格规范,并在2019年秋季招生中严格实施。

  1.规范招生学校资质。具备实施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的场地设施、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方可自主申报。每个班级原则上不超过45人。

  2.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招生统一纳入全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单列招生计划;招生学校自主划定本校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分数线,自主择优录取;招生对象为本市参加当年中考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跨区域招生须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学制三年。各校要将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名单在校内公示栏及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学生管理。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新生入学后注册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籍,学生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由学籍所在学校全面负责,同其他学生享同等待遇。

  4.规范教育教学。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以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为主要教学目标,职业学校学籍的学生需参加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鼓励技工院校学籍的学生参加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的合格毕业生可以选择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考试,也可选择直接就业。

  5.规范质量监控。各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区域所属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学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取消其对口单招综合高中班的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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