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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关村二小校园事件看国外如何治理校园霸凌

来源:中国网  收藏本页   【 】  [ 2016年12月14日 ]

  上周末,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不少网友的朋友圈都被北京市“中关村二小校园事件”刷屏,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使得校园暴力相关话题再次引发关注。

  “中关村二小事件”发酵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于1971年建校,目前有中关村校区、华清校区、百旺校区3个校区,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小学”。然而,近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该校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名学生家长称,自己10岁的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甚至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此后,因为学校处理不当,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并被诊断成急性应急反应。

  由于事态扩大,形成舆论压力。12月10日,中关村二小发表声明称,发表声明:“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然而,声明内容形式化,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引起更大反响。尽管也有网友认为家长不该借舆论向学校施压,但大多数网友仍然继续质疑事件真相,并对学校的处理方式感到遗憾。

  国外如何治理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是个全世界都面临的顽疾。各国相关部门以及学校从不同角度寻找校园欺凌的解决之道,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

  美国一直面临着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联邦政府由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组成了“联邦预防欺凌委员会”,督促各学校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并指导各州制定反校园欺凌的法律或政策。如果学校未能对学生相关权利履行保护职责,则由司法部或教育相关部门来一起保护学生的相关权利的实现。

  目前,全美有约40多个州颁布了反欺凌法,主要针对学校霸凌,把霸凌和其他的骚扰区分开来。在校园枪击案频发的今天,这些法律要求学校职员见到欺凌时必须立即报告和干预,调查并惩罚加害者,通知家长,还需要提供心理咨询援助,以防欺凌升级到枪击。

  美国官方有专门的反校园霸凌网站,和各类预防霸凌、研究霸凌的机构,很多公益性组织和专家也参与其中。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体系。除此之外,美国近年来也向部分州的学校派驻警察,警察除了维护学校秩序外,还负责督学工作。

  日本

  日本校园霸凌现象出现早、问题多。为了应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日本国会在2013年通过了《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法案规定,在学生因遭受霸凌受伤或长期缺课等重大伤害时,学校有义务调查相关事实,并告知学生监护人。该法还规定,当欺凌行为被认定有可能对学生身体或者财产造成重大侵害时,学校有义务报警。

  日本文部科学省要求学校教职员工接受相关培训,还将应对校园霸凌的表现纳入教师的评估系统。文科省还会组织学生会和儿童协会开展道德教育和交流活动,并举行面向监护人的科普讲座。

  日本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设立了“校园欺凌问题对策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当学校中发生因校园霸凌问题而出现自杀等严重事态时,该机构具有自行调查的权力,对校园霸凌事件进行调查,防止学校或教育部门牺牲学生的利益。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当地的校园霸凌现象也比较严重。2003年,澳大利亚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常见的校园欺凌、暴力、骚扰等问题,制定了《国家安全学校框架》(NSSF)。这是澳大利亚及全世界第一份国家级别的安全学校建设指导政策。它不仅以法律为前提,更强调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参与和全方位的合作,提供评估标准以及提供关键措施和实施策略,帮助解决安全学校建设遇到的实践操作问题,分别从学生群体、教师群体、学校管理层、校本政策、校园文化、校本课程等9个方面制定了安全校园建设的核心标准。

  韩国

  正在遭遇弹劾危机的韩国总统朴槿惠在上台之初就誓言将在任内大力根除这一危害韩国社会的毒瘤。韩国政府分别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连续出台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对策方案,并开通了举报校园暴力的24小时电话117热线。

  2014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人性教育振兴法》,正式以法律形式规定人性教育成为韩国幼儿园及中小学的必修课,韩国也成了世界上首个推行义务人性教育的国家。根据法案,各级政府和学校将人性教育设立单独预算并制订相关教学计划,所有教师也必须参加人性教育培训,以确保义务人性教育落到实处。

  贯彻法律法规 学校责任重大

  12月11日,海淀区教委发声称,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积极指导,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海淀区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海淀区教委提到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是2016年11月1日由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旨在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学校作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基本执行者,责任尤其重大。培养教师相关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从源头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根本要求。遇到相关事件后,学校不能一味回避责任,压制处理,而应当正视问题,积极改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除了优异的成绩,学校应当努力培养每个孩子拥有健全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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