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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珠海异地中考,不交满一年社保不予参加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5月15日 ]

  今年要求满足至少一年社保

  和一年居住证年限要求

  日前,珠海市教育局发布通知称,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7〕3号)和我市中考工作安排,经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公示2017年中考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随迁子女考生名单,并接受监督。了解到,今年各区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分别为:香洲区3224人,斗门区1158人,金湾区653人,高新区470人,高栏港区373人,横琴新区37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21人。

  据了解,2017年随迁子女报考珠海公办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公办班)的条件有三条,一是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考生具有珠海市连续3年初中学籍;学籍信息以初中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二是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含)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信息以公安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三是截止至2017年3月31日,考生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市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含)以上;社保信息以人社部门核查的结果为准。

  如果不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随迁子女则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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