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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教育专家分析中考招生制度改革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6年9月23日 ]

  教育部9月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记者为此采访了深圳的一些教育专家,他们分析,此次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与之前公布的高考改革一脉相承,亮点在于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有利于打破唯分数论的弊端。  中考与高考改革一脉相承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推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他“录取计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

  广东省颁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高考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时,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研中心高中教研负责人龚湘玲就提出,为了与新的高考方案相匹配,有必要尽早出台新的中考方案,重视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基础学科的教学基础上,促使学生按照自身的兴趣学习,以学生为本,让孩子的个性在初中阶段突显出来。

  国家中小学督导评估专家、深圳市云顶学校校长杨坚同样认为,中考改革方案强调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这与高考改革是一脉相承的,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权,促进学生发展兴趣爱好。

  让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发挥作用

  《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让以往处在从属、参考地位的“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主角,在高中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

  杨坚认为,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是此次中考改革的最大亮点,突出过程性评价,打破过去录取中唯分数论的弊端,要求初中学校要将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中学校招生使用。

  据记者了解,我市在2014年6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综合素养的“阳光评价”体系,建立学生综合素养成长电子档案,全程跟踪和记录学生体质、心理、学业、品德等各类素养成长情况。《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的指导意见》在制订时就提出未来条件成熟时,电子档案将在学生中考时作为学校录取的参考之一。为此,杨坚表示,在教育部发布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后,深圳应该先试先行,着力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

  综合改革试点自2017年初一新生起实施

  由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由地市组织实施,教育部要求地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统一要求,并选择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至于哪些地市进行试点由自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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