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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消中考报名费用等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来源:网络  收藏本页   【 】  [ 2015年11月24日 ]

  山东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涉及中考、选调生报名费

  为简政放权,日前,山东省政府决定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其中,取消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将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清理规范后,我省保留12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包括物价、教育、公安、交通等八个部门的12个项目,具体包括取消物价部门收费年度审验费、价格鉴证费;取消教育部门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考试费;取消公安部门公安系统费刑事案件法医鉴定费;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取消交通运输部门《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将济宁白马河航道通行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取消组织部门选调生到村任职报名考务费;取消财政部门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考务费;取消政法部门护路联防费。

  同时,今年山东保留升级批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以下12项:教育部门保留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费、中小学住宿费;公安部门保留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道路清障费、养犬管理服务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交通运输部门公路设施损坏赔偿费、内河船闸过闸费;水利部门闸坝维护费,油区管理部门石油天然气综合维护费;老年大学学费等。

  通知要求,今后山东将对取消的收费项目,要按照“分级负担、规范管理”的原则,保障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对取消、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相关单位要及时到原发放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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