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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中考412分以上未录取考生15日前可报三批次高中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8月2日 ]

  8月1日,乌鲁木齐中考一批次及二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各批次考生将在录取结束3个工作日内收到录取通知书。三批次高中即民办高中录取工作同步开始。

  自即日起,412分以上未被录取的汉语系考生,可在乌市南湖中学、乌市私立众志公学、乌市新世纪学校、乌市火炬学校、乌市弘德学校、乌市新潮学校、新疆行知实验学校、米泉中学、科信学校等九所三批次民办高中中进行选择,补录入该批次学校进行高中阶段的学习。目前,有部分考生接到民办学校的电话,称已被该校录取。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德宏说,这属于违规操作。考生一定要看录取时间节点,而不是接到学校电话就可以去报名,一切要以“乌鲁木齐教育网”公布的录取结果为最终结果。

  张德宏说,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严格执行“三号统一”,即普通高中录取编号、学籍号、毕业证号“三号统一”,未经正式录取,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录取编号的考生不能注册高中学籍,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获得高中毕业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变更招生计划、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招收低于各批次最低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民办普通高中开始招生录取学籍注册时间截止至9月15日,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普通高中分数线(515分)的80%,比如汉语系最低分数线即为412分。招收低于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不能取得高中学籍,没有高中学籍的考生将无法参加高考。

  此外,对于普通高中三批次学校的录取,乌市教育局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严禁任何学校违规操作、坚决制止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行为,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放宽录取条件,降低录取分数,不得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或私下进行其他许诺。严禁以借读的名义招收无学籍的学生,严禁买卖学籍、挂靠学籍,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中考及报考三批次高中有疑义的考生及家长,8月3日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将在地质中学设立咨询处统一进行解答家长关于中考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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