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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考上海市嘉定一中“提前招生录取”方案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4月25日 ]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以下简称《意见》)相关要求,为了有序开展学校提前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 招生要求

  (1)具备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生资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优良,身心健康。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 初三阶段获得区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者。

  ② 初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教研室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单项竞赛区级及以上等第奖者。

  ③ 初中阶段在人文科学、艺术、体育、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特长并取得优异成绩者。

  ④ 初中阶段学习成绩在同届学生中名列前茅者。

  2.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符合我校推荐生招生要求的学生,可于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填报“嘉定一中”为“推荐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志愿确认。

  (2)选拔办法:

  ① 5月19日我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推荐生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推荐生,将由我校发出面试通知。其中部分特别优秀者,我校将通知其可不经面试直接列入预录取名单。

  ② 5月20日(星期六),我校组织第一志愿报考嘉定一中的部分推荐生进行面试。考生需携带电子学生证、文具用品及区级或区级以上的获奖证书、特长证书,区级或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证书。

  ③ 5月21日我校依据报考学生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面试结果,确定第一志愿推荐生预录取名单。

  ④ 如推荐生预录取计划未完成,则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安排,于5月24日做好推荐生二志愿预录取工作;其后,再视情况,于5月31日做好推荐生征求志愿的预录取工作。

  ⑤预录取名单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要求上报,经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公示。预录取的推荐生,其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于7月23日左右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 招生要求

  (1)已办理本市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已获推荐生资格者除外)。

  (2)综合素质优良,身心健康。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 初三阶段获得校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者。

  ② 初中阶段获得教育行政部门及教研室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单项竞赛区级及以上等第获奖者。

  ③ 初中阶段在人文科学、艺术、体育、科技创新与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特长并取得优异成绩者。

  ④ 初中阶段学习成绩在同届学生中名列前茅者。

  2. 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

  ① 符合我校自荐生招生要求的学生,可于5月13日10:00至5月15日10:00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填报“嘉定一中”为“自荐志愿”,并于5月15日14:00至16日16:00对网上填报的志愿进行书面志愿确认。

  ② 5月15日16:00前,我校接收自荐生的相关材料,逾期作自动放弃(自荐材料递交方法见下)。

  (2)选拔办法:

  ① 5月19日,我校对报考的自荐生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发出通知。其中部分特别优秀者,我校将通知其可不经面试直接列入拟预录取名单。

  ② 5月20日(星期六),我校组织报考的部分自荐生进行面试,需携带电子学生证及文具用品。不参加面试者作自动放弃。

  ③ 5月26日我校依据报考学生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面试结果,确定自荐生拟预录取名单。

  ④ 5月27日12:00至5月30日12:00,拟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审定后,我校与拟预录取的自荐生进行预录取的签约(全市统一网上签约)。

  ⑤ 签约后的预录取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公示。预录取的自荐生,其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于7月23日左右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3. 自荐材料递交

  (1)材料内容

  递交自我简介一份。获奖证书、特长证书的复印件,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证书的复印件。面试当天将查验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

  (2)材料递交形式

  材料递交可采用通过邮局投递(必须是挂号信)或直接送到学校两种方式。

  ① 材料邮寄到学校:

  邮件投递的截止日期是5月15日16:00前(以邮戳为准);请在信封或材料袋左下角注明“自荐生材料”字样。

  学校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701号,邮编:201808,收件人:嘉定一中教务组高老师

  ② 材料直接送到学校:

  接收时间:5月15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

  接收地点:嘉定一中政德楼211室(教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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