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考试用书 | 培训课程 | 模拟考场  
  当前位置: 中华考试网 >> 中考 >> 中考资讯 >> 招生信息 >> 江苏招生信息 >> 文章内容
  

2017江苏扬州招生工作问答_第2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5月23日 ]

  扬大附中教育集团推荐20名集团内初中毕业生升入扬大附中高中,推荐生必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相关学校统招志愿,且中考成绩不得低于该校统招生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20分,推荐生须在学生本人自愿、家长同意的前提下,于5月31日前由学校推荐,报市中招办备案。

  招生计划

  各校招生计划出炉

  扬州中学今年招收790人

  按照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公办计划,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中学:招收790人,分别是:(1)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邗江区、江都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2)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30人;(3)面向全市以及市外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43人;(4)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582人,其中含创新人才实验班45人。

  扬大附中教育集团:(1)扬大附中:招收79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720人,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10人。(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公办学位学生180人(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210人。

  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800人。

  市一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540人(含招收宏志班360人),其中招收艺术生50人。

  广陵区红桥高中:面向市直、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招收统招生450人。

  普通高中民办计划。各校招生计划分别是: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民办计划400人(含面向市直学校、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以外招收40人,国际班40人)。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计划410人(含面向市直学校、广陵区、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科技新城以外招收90人),其中艺术生100人。

  5月29日-31日填报志愿

  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只认A志愿

  今年市直、广陵、开发区、景区、生态科技新城和邗江区的所有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1日,普教系列志愿(含职教“3+4”项目)采用网上填报和录取方式,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至时间是5月31日24:00。

  志愿分为两大系列。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

  普高(含职教“3+4”项目)志愿填报(俗称“白表”)办法:

  第一,看师范报否。如果报师范,则不得选报“四星高中志愿”,也不得选报职教“3+4”项目志愿,可以填报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第二,四星高中志愿。考生在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4所四星级高中中最多选择不超过3个志愿。四星高中志愿栏目虽然是平行志愿,但是有顺序,A、B、C志愿是按照考生分数投档后的录取顺序。

  第三,“‘3+4’志愿和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选报”栏,选择其中之一,不可兼报,如服从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则在相应栏目填“服从”。

  高中志愿填报后,学生家长必须在纸质志愿表和备署的“告家长书”上签名。正反签名缺一不可。

  特别提醒:考生所填每一个志愿,都必须做好被其中任何一个志愿录取的思想准备,一旦被某一志愿录取,就必须到该志愿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并由录取学校办理普通高中学籍。考生被志愿录取后,没有任何可能再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录取任何已经被志愿录取的学生,录取也无效。

  志愿网上填报后,学生及家长还可于6月20日、21日到市中招办安排的志愿更改地点进行网上更改志愿(具体操作说明另行公布)。更改志愿期间考生及其家长更改志愿签字确认后,不得再更改,由于填报志愿失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普通高中(含职教“3+4”项目)录取实行志愿录取与网上市场招生相结合的办法。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统招生及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扬州高职校“3+4”项目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网上市场招生。

  录取原则:“高分优先,尊重志愿”。考生要享受报考的四星级高中指标生待遇,必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A志愿)填报该四星级高中。每所四星级高中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录满为止。

首页 1 2 尾页
我要提问】【本文纠错】【告诉好友】【打印此文】【返回顶部
将中华自考网添加到收藏夹 | 每次上网自动访问中华自考网 | 复制本页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 | 申请链接 TOP
关于本站  网站声明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站内导航
Copyright © 2006-2019 中华考试网(Exam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