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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衡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_第2页

来源:衡阳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19年2月12日 ]

  严格控制加分或优惠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军人子女”以及符合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加分或优惠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录取。

  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应根据招生计划科学划定本区域内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并按时间节点开展录取工作,按要求及时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报市教育局。

  六、加强招生执纪问责力度

  严格执行衡阳市监察局、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衡阳市中小学(中职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衡监发[2016]1号)文件要求,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招生奖罚等制度。

  衡 阳 市 教 育 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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