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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收藏本页   【 】  [ 2015年5月20日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做好2015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57万人左右,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年度招生任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原则上一次性下达。

  二、考录办法

  2015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各地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和政策。

  (一)报名

  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志愿填报。

  (二)命题

  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指导命题工作,随文下发《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附件1)。

  (三)考试

  2015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2)。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5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测评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各地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各地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等现代化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切实改变将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招生唯一标准的做法,积极推行以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呈现结果作为高中录取依据。

  2015年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各地务必于7月10日前将中招考试成绩上传至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我省将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作为提前批次统一进行网上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时段为7月12日-15日,具体安排如下:

  7月12日,航空实验班录取;

  7月13日-15日,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

  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完善招生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各地可以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2015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有关部委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今年秋季学期起停止招收择校生。

  (三)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各地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四)严格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责任。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

  (五)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应报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所在地招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为外地的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

  (六)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落实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加强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具体的中招方案,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我厅备案。各地要根据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和普通高中容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适度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招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完成我厅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依法治教年”活动要求,强化领导责任,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深入开展普通高中招生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自查自纠,对所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维护我省普通高中招生秩序。

  (二)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如违反我省中招规定,涉及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省教育厅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涉及民办普通高中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是规范提前批次招生录取工作。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54号)执行。宏志班的招生仍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09〕393号)执行。理科实验班招生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国际班的招生及管理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管理的通知》(教基〔2011〕382号)执行。凡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省辖市招生录取。我省将重点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管理,严禁学校以国际班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是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坚决禁止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省辖市、县(市、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

  (三)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

  各地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和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各地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附件:1.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2.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

  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语文

  一、命题理念:命题要体现语文课程评价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要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几个方面进行评价,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考查语文积累与运用、现代文阅读、古诗文阅读与写作。积累与运用着重考查汉字的音、形、义,文学文化常识,古代优秀诗文的记诵,课外名著阅读以及语言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内容。阅读主要考查现代文阅读和古诗文阅读情况。写作是学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创造性表述的过程,着重考查学生恰当运用语言文字表达真情实感的能力,对有创意的表达应予鼓励。

  数学

  一、命题理念:命题要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从知识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注意整体性、综合性与实践性,突出对学生数学素养的全面考查。

  二、命题依据:以《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命题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考查内容是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部分规定的“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四个领域的内容。主要考查的方面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数学思考,发现、提出并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科学的态度等。关注并体现的方面包括: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等。设计一定的结合实际情境的问题、开放性问题、探究性问题、对学生学习过程考查的问题等,以体现对学生相关数学能力的考查。注重通性通法,淡化特殊的解题技巧,适当控制运算量。

  英语

  一、命题理念:初中英语学业考试要体现《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要有利于促进和引导英语教学全面落实《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有利于引导学生改进英语学习方式、拓展英语学习渠道、提高英语学习效率,有利于初中学校综合评价学生的英语学习状况。

  二、命题依据:主要依据是《义务教育英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即:《课程标准》之“内容标准”中五级目标的内容和要求及相关的附录,同时参考三级和四级的内容和要求。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听力考试采用听对话、短文等形式考查学生通过听来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对语言知识的考查应保证对《课程标准》设定的重要语言知识点的涵盖率,避免机械地考查对知识点的记忆情况;阅读理解主要考查学生理解各种题材和体裁的书面材料的能力以及从各种材料中获取信息的能力,所选素材既注重趣味性,如:故事、短文等,又注重实用性,如:广告、图表、说明书、指令等;书面表达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语言知识,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信息沟通、再现生活经历、描述周围事物、表达意见或观点的能力。

  物理

  一、命题理念:初中物理学业水平考试要体现《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所确立的课程评价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考查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达到课程目标要求的程度。试题要突出基础性、科学性、教育性、时代性和导向性,有效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转变,为评定学生的初中物理学业水平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二、命题依据:以《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命题内容包括科学探究和科学内容两部分。科学探究的考查形式要灵活多样,加强实验基本技能和过程与方法的考查,有效促进学生科学探究能力的提高。科学内容的考查要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社会实际,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对物理概念、规律的理解和应用。发挥不同题型功能,控制试题难度,在考查物理知识的同时,渗透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物理学习能力的考查。

  化学

  一、命题理念:命题力求体现对学生科学素养的考查,体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全面、准确地评价初中毕业生在化学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有利于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课程内容”为基本依据,结合我省初中化学教学实际和初中学生的认知特点命题。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命题内容包括科学探究、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变化、化学与社会发展五个部分,试卷包括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和综合应用题共四种题型。命题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知识点的覆盖面尽可能广,同时突出学科主干知识,杜绝偏题和怪题;命题注重以基础知识为载体,在具体情境中考查学生运用化学知识解释一些简单现象和分析解决生活、生产、社会中一些常见化学问题的能力,避免机械记忆性试题;在保证基础的前提下,考查方式更加新颖多样,如可通过信息题、图像题和推断题等考查学生处理信息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突出学科特点,加强以实验为核心的科学探究能力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命题的理念、题型、背景材料等具有时代特色,体现化学教育的人文价值,增强试题的实践性。

  思想品德

  一、命题理念:一是依据课标,坚持开放性(开放性设计试题、开放性设置答案),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努力巩固新课改成果。二是有利于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应用性和探究性,重视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注重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考查的有机结合。重视培养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

  二、命题依据:以教育部2011年12月颁布的《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主要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具体内容:一是考查七、八、九年级《思想品德》教学内容;二是考查2014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5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当前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命题要求:一是着重考查主干知识、核心内容和核心能力,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辨别是非、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强思想品德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引导考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体现时代性,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引导考生了解中国国情,关注国内外形势,关注国计民生,透视生活,弘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现代公民意识,培养爱国主义和热爱家乡的情感。三是突出思想性,坚持正确价值观的引导;彰显人文性,促进考生人格健康发展;增强实践性,注重与考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践的联系;体现综合性,将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等多方面的学习内容进行有机结合。四是依据课标,注重“双基”,联系实际,难易适度,考查能力,关注发展。对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起到积极的引领和正确的导向作用,为全面深化新课程打下良好基础。

  历史

  一、命题理念:题目设计、答题、评价均体现开放性。充分体现历史课程鉴古知今和独特的情感教育功能,渗透对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考查。充分体现新课程的特点,运用开卷考试的方式了解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运用开放性试题考查学生运用历史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命题依据: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稿)》为基本依据。

  三、命题内容与要求:具体内容包括中国古代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古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共六部分。要求依据课标,体现课标对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注重基础性和探究性;题目设置符合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认知特点,试题难易程度适中。

  附件2

  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日 期 时 间 科目 分值 备 注
6月25日 上午 8:30—10:30 120分钟 语文 120
11:10—12:00 50分钟 历史 5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钟 物理 70
16:40—17:30 50分钟 化学 50
6月26日 上午 8:30—10:10 100分钟 数学 120
10:50—11:50 60分钟 思想品德 70 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语 120 笔试100分,听力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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