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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哈尔滨市中考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公布

来源:哈尔滨市教育局  收藏本页   【 】  [ 2018年11月13日 ]

2019年哈尔滨市中考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公布

  为做好哈尔滨市2019年毕业年级中等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各项考试(不含高职(中职)高师(中师))报名工作,现将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政治历史学业考试

  (一)报名时间

  11月19日—11月30日(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已完成政治、历史学业学习的全体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

  2.户籍在哈市市区而学籍在外地的初中毕业生返哈参加初中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该类考生以下简称返哈考生),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政治、历史学业考试,不可提交成绩证明。

  3.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报考条件要求报考普通高中且未参加过某学科初中学业考试的往届初中生(以下简称往届生),允许其参加一次该学科初中学业考试。

  4.朝鲜族学校考生报考朝鲜族高中学校的,由其所在学校自行组织学业考试;报考其它高中学校的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

  二、中招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

  (一)报名时间

  11月19日—11月30日(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项目

  依据《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调整中招体育考试(身体素质测试部分)项目的通知》(哈教函〔2018〕107号)相关要求,男女生可选考试项目均为四项,由考生自愿选择其中一项完成考试。具体如下:

  男生为“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引体向上”四选一

  女生为“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跳绳、仰卧起坐”四选一

  三、初中升学考试(简称中考)

  (一)报名时间

  11月19日—11月30日(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3)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合格。

  具有哈市九区外来人口《居住证》并在哈市九区就读(具有就读学校学籍,下同)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3)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均合格;

  (4)父母双方或单方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

  (5)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不含补考)前即在哈市九区初中学校就读,在就读学校参加了全部学业考试,并连续在哈市就读至毕业。

  2.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考生除具备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条件外,八年级结束前已在就读学校就学、毕业学年未转学或外出借读的,可报考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考生所在学校与电子学籍不一致的,不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资格。在毕业年级转学或外出借读的考生不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资格。

  3.报考市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1)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户口与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考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2)具有哈市九区外来人口《居住证》并在哈市九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居住地(《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上的地址)与就读初中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考就读初中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4.报考普通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普通高中志愿:

  (1)户口在哈市九区的应届或未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具有哈市九区外来人口《居住证》并在哈市九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普通高中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上述凡被我市重点高中和普通高中录取的外省籍考生,高中毕业时参加高考的管理办法须按国家和黑龙江省的高考有关政策执行。

  双城户籍但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不含补考)前即在市内其他八区就读和市内其他八区户籍但地理、生物学业考试(不含补考)前即在双城就读的考生,可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出具户口作为身份证明)的政策执行。

  5.报考职业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职业高中继续实行统一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相结合的招生办法,继续放开新生入学条件限制,全面实行春、秋两季招生。

  6.报考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考生的条件

  凡是初中毕业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未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或注册过已经毕业],报考非卫生、师范类市属普通中专、技工学校的,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注册,由学校到省或市招生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后,即可取得入学资格。

  (三)考生资格认定

  1.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考生的学籍(纸介质档案与电子学籍吻合)和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2)考生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单(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出具)。

  (3)考生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单(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出具)。

  (4)具有哈市九区户口的考生须提交户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本人与父亲或母亲在哈市九区居住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工作5年的证明材料。

  注:考生父母双亡的,出具其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材料。

  2.报考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考生除提交报考重点高中统招志愿的(1)—(4)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交(1)—(5)项]材料外,还须出具证明八年级结束前已在就读学校就学、毕业学年未转学或外出借读的材料(具备条件的,由就读学校出具,须与电子学籍一致)。

  (四)资格审查程序

  具备报考重点高中资格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向就读学校出具有关材料,由考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审查认定后,报校长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对具备报考重点高中资格和具备报考配额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区中招办复审,复审合格后的名单报市招考办备案。

  在资格审查的每一个环节,凡有异议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需要提供补充材料的,要及时补充;不合格的,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说明原因。

  四、报名方式

  1.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返哈生和往届生由各区中招办组织报名,此类考生须及时与户口所在区中招办联系备案,并按要求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近期1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五、报名考务费收取

  各区、县(市)中招办和初中学校在进行考试报名工作的同时启动报名考务费收取工作,收费标准及要求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高中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5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六、各区中招部门联系方式

区中招部门

联系电话

道里区中招办

84839102、84896102

道外区中招办

57635598

南岗区中招办

87573503

香坊区中招办

51860028

平房区中招办

86805370

松北区中招办

57343416

呼兰区中招办

88107286

阿城区中招办

53721546

双城区中招办

5316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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