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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2016年贵州中考工作通知

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收藏本页   【 】  [ 2016年3月20日 ]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直普通高中: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发挥考试评价对初中教学的正确导向作用,现就我省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由于教育部关于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尚未出台,我省今年中考政策、科目设置与方式与2015年整体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体育6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经征求各地意见,全省统一为6月24—26日,考试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各学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时间

6月24日(星期五)

6月25日(星期六)

6月26日(星期日)

9:00-11:30

15:00-17:30

9:00-11:00

15:00-17:00

9:00-11:00

科目

语文

综合理科

数学

综合文科

英语

  综合文科(政史合卷,权重各为0.5)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

  体育考试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执行,时间由各地妥善安排。

  (三)学科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体育考试成绩按分数呈现,满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不考听力,但英语满分值仍为150分)、综合理科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体育50分,总分650分。综合文科成绩按等级呈现,分别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得以分数形式计入中考总分。

  二、考试组织和命题要求

  (一)考试组织。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和实施。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原则上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若条件尚不成熟,经与相关市(州)协商,可委托市(州)教育局代为命题和阅卷。

  (二)命题要求。2016年继续实行四统一(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试分值、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要求),依据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2011年修订版),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和综合性,既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控制试卷长度和试题容量,给考生留有充足的思考时间,使不同生活背景学生的学业水平和能力在考试中得到充分展现。要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意见》(黔教基发〔2014〕286号)精神,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中的比重。

  三、其它相关要求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发挥中考在课程改革中的积极导向作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各地要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16号),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工作。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划和要求,由我厅另行发文。

  贵州省教育厅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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