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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中考报名工作通知

来源: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收藏本页   【 】  [ 2016年3月15日 ]

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暨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办、各报名点: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印发的《厦门市2016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的中招报名工作将于3月11日至17日进行,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也同时进行。为做好报名各项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关于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中招报名工作政策性强,事关考生能否被顺利录取,各区招办(以下统称“考区”)、各报名点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与领导,认真做好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中招报名与体育项目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一)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本次报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考区、报名点在部署落实报名工作时应注意合理分工、统筹安排,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着落。

  (二)做好招考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报名点应做好各类报名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政策培训及业务培训。报名点应特别要求系统管理员要增强数据管理的保密意识,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各级各类用户;要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防止用户密码的泄露和丢失;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招政策性文件,熟练掌握理解中招政策,明悉报名工作安排,确保数据收集与维护零失误,信息保密万无一失。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办”)将于3月9日15:00举办报名培训(培训事项另行通知),解读中招政策要点和报名操作系统培训,各报名点负责报名的数据管理人员均要参加本次培训。

  (三)做好中招软硬件的维护、配置和安装工作

  中招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准考证打印工作由各考区承担。各考区和报名点应做好中招软硬件的维护、配置和安装工作。考区与报名点的硬件设备最低要求如下:

  注:各报名点均应确保网络通畅,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考区与报名点的软件要求如下: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 并下载安装JRE6.0(打开厦门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mzskszx.net:88 ,可以在网站上下载JRE6.0)

  二、关于中招报名对象与地点

  (一)报名对象

  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在校生”)。具有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以下统称为“社会考生”)。

  (二)报名地点

  全市划分为三个招生报名片区,即思明/湖里片区、集美/海沧片区、同安/翔安片区。考生应按招生片区在以下地点报名:

  1.学籍所在校。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校报名。

  2.借读校。在本市公办学校借读的外地户籍考生在借读校报名。

  3.各区指定的社会报名点。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在外地就学返厦参加中考的考生和补报名考生统一到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各区社会报名点设置如下:

  (1)思明区社会报名点:思明区招生办,地址:厦禾路137号6楼,开禾路口公交车站,大同小学旁,电话:2684504;

  (2)湖里区社会报名点:湖里区招办,地址:湖里南山路47号、湖里中学南校区内,电话:2658865,6027773;

  (3)集美区社会报名点:杏南中学,地址:杏林杏南路32号,电话:6211499;

  (4)海沧区社会报名点:海沧区招生办,地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滨湖大厦七楼3725室,电话:6588603;

  (5)同安区社会报名点: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地址:祥平街道银湖西路街,电话:7124233;

  (6)翔安区社会报名点:翔安区招办,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店中学格创楼3楼,电话:7889768。

  4.其他学校均不得接受社会考生报名。

  学籍所在校与户籍不属同一招生片区的本市户籍应届考生,若在学籍所在校片区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的考生,应具有学籍所在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若在户籍所在地招生片区升学的,应回户籍所在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根据中招工作方案,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职业类学校条件不限;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2)考生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

  报名点应认真审核报名条件,于中招报名前向考生及家长告知、解读中招相关政策。对于本市户籍但户籍所在片区与报名点所在片区不一致的考生,应先了解考生想在哪一片区升学,要求考生及家长书面明确此项规定,方可决定让考生在本校报名或出具相关证明(附件2)及材料交由考生回户籍所在区社会报名点报名。对于外地户籍考生,报名点还应告知有关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规定,提醒考生慎重考虑。

  三、关于报名手续和办法

  (一)报名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在学校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原件的考生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替代;

  (2)参加厦门市初中升学录取的考生须提供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的考生须提供转学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社会实践登记表;

  (4)在初中就学4年以上的应届生应附《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应/往届毕业证明暨就学简历证明》(附件2);

  (5)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或监护人(附注监护对象)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港澳台及外籍考生应持相关证件或证明报名;

  (6)填报我市普通高中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提供父(母)劳动合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

  (7)在借读校报名的外地考生还应提供完整借读手续复印件并加盖报名点公章确认;

  (8)凡被限制普高普通生报考的考生及家长须在《厦门市2016年中招普高普通生限制报考告知表》上签名确认(附件3)。

  2.到社会报名点报名的考生须备齐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原件的考生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替代;

  (2)参加厦门市初中升学录取的考生须提供初中招生报名表,初中阶段转学的考生须提供转学证明和转学前原学校的学籍卡(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应届生或往届生证明:应届生证明由学籍所在校出具,须注明学籍号和地理、生物学科结业成绩及生物实验考试成绩并加盖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公章(附件2);往届生证明为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证明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核);

  (4)体检证明: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至少须包括身高、裸眼视力左、裸眼视力右、辨色力等四个项目;

  (5)综合素质描述性评语及六个维度评定的等级证明:评语及证明由考生现就读校或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须加盖公章;

  (6)在初中就读4年以上的应届生应持有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应/往届毕业证明暨就学简历证明》(附件2);

  (7)在厦就读(含借读)的应届考生还应提供社会实践登记表。

  所有考生都应于报名时向报名点领取《厦门市2016年中招学生综合成长自我描述及记录目录》(附件1),用黑色水笔填写完成并于3月17日17:00前上交报名点,逾期未交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报名点收集后,于3月19日17:00前按报名号顺序整理上交考区,由考区于3月23日17:00前转送市招办扫描。

  以上各项材料由各报名点按报名考生所属类别认真审查。

  各报名点应严格审查考生资格,符合条件者方予报名。还应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确认考生的普高普通生报考资格(以下简称“普通生资格”)和定向生报考资格(以上简称“定向生资格 ”)。考生报名后,报名点应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交考生及监护人核对签名(考生反馈的错误信息应及时修改)。于3月19日前张榜公布报名考生名单。报名点还应于3月17日16:00前完成“信息审核”,同时打印考生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3月19日报送考区,由考区于3月23日转送一份至市招办。市招办将锁定考生部分字段信息,完成报名。

  (二)报名软件操作要求

  报名软件的操作按《厦门市2016年中招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因2015年我市已进行了面向2016届初中毕业生的地理、生物考试,已建立部分数据信息,各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登录,按以下要求进行数据维护。

  1.经报名点确认符合条件在本校报名的考生,其2015年初二报名时产生的报名号有效,继续沿用,不得更改。

  2.2015年已在就读校报名参加初二考试,2016年须按中招政策在本市另一报名点参加中招报名的考生,由原报名点先将考生的报名表打印留存,将该生报名数据移入中招系统公共交换区,报名号作废。考生持相关材料到新报名点报名,新报名点可从公共交换区获取该考生数据或自行重新录入考生数据,生成新报名号。

  3.2015年已在就读校报名,后因各种原因未在本市继续就读的,由报名点确认后直接删除。

  4.2015年我市初二考试后转入我市就读的考生,经报名点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其报名号由中招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

  各报名点应安排人员对原有的报名数据按要求认真进行审核,防止错删、漏删考生数据,防止漏报、错报的事故发生。报名点要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需要变更报名点的考生,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报名点完成报名。

  (三)关于考生照片、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的采集。

  报名使用身份证读卡器采集考生的照片、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各报名点应对所有提供身份证的考生的上述信息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重新采集校验。对于未能提供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点应认真检查该考生初二报名时采集的考生电子照片,凡不符合要求或考生相貌已发生较大变化的均应重新采集。

  (四)有关数据维护的说明

  1.学校报名点的中招报名数据在报名有效期内可根据数据管理权限多次维护,并进行两次数据审核。

  (1)3月17日16:00前,报名点进行第一次“信息审核”。各报名点的数据须包括考生姓名、学号、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民族、届别、入学年份、小学毕业校、招生区、班级、是否团员、学籍类别、学籍校、户口所在派出所、联系电话、监护人姓名、监护人电话、户口所在区、普通生资格、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体育报考项目、定向生资格、可报定向学校等栏目。

  (2)3月17日后,报名点如需修改姓名、性别、体育报考项目、考生照片、班级或增删报名考生数据或4月29日后,报名点如需修改考生普通生资格和定向生资格,均须向市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招办进行修改维护。

  (3)6月9日前,报名点可对上述栏目外的其它继续进行补充或维护。6月9日16:00前报名点应完成所有数据的维护,进行第二次 “信息审核”。市招办将锁定所有报名数据,6月9日16:00起,报名点如确需修改数据均须向市招办提出书面申请。

  2.社会报名点的中招报名数据应尽可能一次性录入完成。

  3.关于各栏目数据的要求:

  (1)“姓名”:姓名不应含有包括空格在内的任何其他字符。若遇用五笔或智能ABC输入法找不到的汉字,应先用中文(简体)全拼输入法查找,仍找不到的冷僻字才以同音字代替并加*号,还要按报名号顺序填写《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考生姓名冷僻字汇总表》(附件4)。

  (2)“学籍校”:可以直接输入学籍校名称或代码,也可以用下拉内容录入。非本市的学籍校代码统一使用“9999”,学籍校名称统一使用“外地学校”。

  (3)“招生区”:内容为“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系统默认报名点所在区名称。

  (4)“小学毕业校”:若原毕业小学为市外小学,填写“外地小学”,其余按原毕业小学填写。

  (5)“班级”:按考生所在班级填写阿拉伯数字,从“01”编起;社会考生的班级用“00”表示,“班级”是关系班主任权限范围的关键字段,不能放空。

  (6)“身份证”:考生均应使用真实的身份证号码,户籍簿上无身份证号码的应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报名点须认真核对所有考生的身份证号码。少数无正式身份证号码的考生采用如下方式编排临时号:

  年度(16)+ 报名点代码(4位)+出生年月日(8位)+地区编码(2位,根据考生来源编写,其中香港考生:52;澳门考生:53;台湾考生:86;外籍考生:62;市外及无户籍考生:00 )+性别(1位,男:1、女:2)+“0”

  如科技中学2001年6月2日出生的某台湾男生可编为:162610200006028610。

  (7)“户口所在区”:内容为“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香港、澳门、台湾、市外、国外”,本字段以下拉内容录入。

  (8)“户口所在派出所”:本市户籍考生一律以户籍所在区区名开头,可略“派出所”三字。例:“同安西柯”或 “思明中华”;香港、澳门、台湾的考生,应外加所在地名称,如 “台湾台中”;属外国籍的考生,应外加国籍名称,如“国外韩国”等。其他非本市户籍以“市外”开头,并按以下要求填写:⑴属国内且非港澳台侨的考生,应外加省、市(地区)名称,如“市外湖南长沙”、“市外福建泉州”;⑵属国内公民在外国侨居的考生,应外加侨居地名称及“华侨”,如“市外菲律宾华侨”。

  (9) “普通生资格”、“定向生资格” 等字段以下拉内容录入“有”或 “无”。

  (10)“性别”、“学籍类别”、“届别”、“户口类别”等字段内容均以该字段的下拉内容录入。

  (11)“学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监护人姓名”、“监护人电话”等字段内容均不能为空。

  (12)“地理成绩”和“生物成绩”:市招办将已参加2015年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成绩直接导入系统数据库中,部分因报名号变化的考生,由新报名点从公共交换区中获取考生信息或凭考生提供的有效证明录入。

  在进行信息维护时,有些信息可点击导航区里的“批量修改”按钮,进行替换操作,但应注意做好核对工作。

  四、关于定向生资格和普通生资格的认定

  初中阶段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的应届考生,具备定向生资格。普通生资格根据本文件第4页至第5页相关内容确认。

  (一)定向生资格、普通生资格由报名点在中招报名时认定。报名点应认真审核考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在报名系统中确认考生的定向生信息,打印《厦门市2016年初三中招报名公示花名册》,于2016年3月18日至19日以班级为单位对符合填报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重新打印《厦门市2016年初三中招报名公示花名册》,经班主任、年段长、教务主任、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上交市、区招生考试机构。

  (二)外地户籍考生报考普高普通生提交父(母)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材料的时间截止至4月29日。中招统一报名后,若考生的定向生资格、普通生资格有变化的,报名点应再次进行公示,待无异议后在中招系统中更改。若考生于4月29日中招补报名前将户籍迁入厦门,则上述材料可不作要求。

  五、关于体育考试项目报考工作

2016年中招体育考试项目和分值表

  (一)每位考生必须参加4个项目的测试。

  (二)考试项目由考生分别从考试选项中按照性别自选1项作为考试项目,但考生在“项目一”中选择1000米跑或800米跑,则在“项目二”中就不能再选择100米跑。

  考生按要求完成必考选考项目选择后,还应和监护人在《考生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体育项目报考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因特殊原因需申请体育免考的考生,也应在本次报名中先选定体育考试项目。

  六、关于借考手续办理

  确需借考的考生,经报名点学校、借入学校同意后,由报名点学校在系统中录入借考考生的借出信息,打印《厦门市2016年中考借考申请表》(附件5),交给考生填写。考生按表中的(一)(二)(三)(四)顺序办理审批报备手续,属借读的还应持完整借读手续。考生借考手续办理完毕后,其中招各项考试均与借入学校考生一起进行(含体育考试)。借考手续须于3月17日前办理完毕,借考申请表应交给借入学校所在考区,由考区按报名号顺序整理后,与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核对,并在系统中打印《厦门市2016年中考借考情况汇总及材料交接表》(附件6),于3月23日前连同借考申请表一并交市招办。

  七、关于考生资格审查与复审

  考生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在考生报名时进行,各报名点应于5月5日前将考生材料按顺序装订并以报名号为序整理并填写《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材料交接表》(附件7)后上交考区,资格复审由各考区组织,复审应于5月15日前完成。复审合格的报名材料由考区在报名表报名点留存单上加盖“审核”印记。复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材料是否收集完整(报名点应将考生报名信息回执放在首页,其他按本文件第三条第(一)款的顺序装订);

  (二)考生是否可以在该报名点报名;

  (三)考生是否具备普通生资格;

  (四)考生是否具备定向生资格。

  各区应于5月20日前将所有考生材料以报名点为单位整理,连同《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材料交接表》(附件7)上交市招办,由市招办会同市招生监察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审抽查。

  八、关于准考证的管理

  (一)今年的《厦门市2016年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暨成绩登记表》每生两张,考区分阶段完成打印工作后,由各报名点于体育考试前发给考生,考生在完成各项考试后将本证当场上交报名点带队老师,报名点收齐顺号整理后将存根联撕下存底保存一年,成绩记录联上交考区驻点巡视员,由考区集中转交市招办。

  (二)《厦门市2016年中招考试准考证》的打印工作由考区完成,由各报名点于考前发给考生。考生持准考证参加思想品德、历史考试、理化实验和中考。由于该准考证需使用多次,各报名点应采取措施妥善保管。

  九、关于中招报名收费事宜

  根据闽价费[2012]195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本次中招报名费为每生124元。该项收费由各报名点负责收取。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定,该项收费收讫后将直接缴交市财政专户。市招办将于3月25日前确认各报名点报名人数,并下发《缴款通知书》,各报名点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完成该项收费的缴交。

  十、其他事项

  (一)因特殊原因错过本次集中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28日至29日至各区社会报名点补办报名手续,报名所需材料与手续方法按社会考生处理。

  (二)今年继续对各考区和各报名点的中招报名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表彰,具体方案见市教育局及市招办相关文件。

  (三)本文所有附件由各报名点进入市招办网站(www.xmzskszx.net )的“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打印。

  附件(点击查看):

  1.厦门市2016年中招学生综合成长自我描述及记录目录;

  2.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应/往届毕业证明暨就学简历证明;

  3.厦门市2016年中招中招普高普通生限制报考告知表(样表);

  4.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考生姓名冷僻字汇总表;

  5.厦门市2016年中考借考申请表;

  6.厦门市2016年中考借考情况汇总及材料交接表;

  7.厦门市2016年中招报名材料交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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