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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中考不予录取的三类考生

来源:中华考试网收藏本页   【 】  [ 2017年5月12日 ]

  对不予录取考生的规定

  1.各招生学校(专业)均不得录取未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2.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专业加试或专业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3.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未参加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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