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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习题及答案九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12月2日]  【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诺成合同的有( )。

  A.金融机构贷款的借款合同

  B.定金合同

  C.保管合同

  D.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分类。定金、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都属于实践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合同中受《合同法》调整的有( )。

  A.甲、乙订立的收养协议

  B.丙、丁订立的监护协议

  C.戊与政府订立的政府采购协议

  D.庚、辛订立的企业承包经营协议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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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单选题】(2018年)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双方达成口头协议。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

  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5日  D.3月6日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例题·单选题】(2016年)甲公司因生产需要,准备购入一套大型生产设备。4月1日,甲公司向乙设备厂发出了一份详细的书面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明:请贵公司于4月20日前答复,否则该要约将失效。该要约到达乙设备厂后,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要约能否撤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发出承诺

  B.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的承诺尚未到达甲公司

  C.该要约可以撤销,只要乙设备厂尚未为履行合同做准备工作

  D.该要约不得撤销,因为要约人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例题·单选题】(2013年)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一套设备,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标书后,通过决标,最后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的行为是( )。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

  B.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投标书

  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

  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应具备的条件。要约应具备的条件有:内容具体确定;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属于要约邀请,因此只有选项B符合题目条件。

  【例题·单选题】(2012年)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

  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

  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

  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例题·单选题】(2017年)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第一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B.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承诺,合同成立

  C.李某的第二次传真回复为新要约,陈某未表示反对,合同成立

  D.李某的两次传真回复,均为新要约,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选项A:第一次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选项B:陈某未回复,即未对第一次传真作出承诺。8月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是新要约。选项C:陈某仍未回复不能认定为承诺,故合同未成立。

  【例题·单选题】(2014年)2012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10月26日发函称同意甲厂当初6万元的报价。下列关于双方往来函件法律性质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A.甲厂10月8日的发函为要约邀请

  B.乙厂10月10日的复函为要约

  C.甲厂10月12日的复函为反要约

  D.乙厂10月26日的发函为承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与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使原要约失去效力,原要约人不再受该要约的约束。

  【例题·判断题】赵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5天。5月8日,赵某将信件投入信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钱某的办公室;钱某因外出,直至5月12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5月11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要约相关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例题·多选题】(2006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作出承诺,该承诺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外,其余内容均与要约一致

  B.甲、乙约定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在签订书面合同之前甲已履行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C.甲、乙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一合同,但在双方签章之前,甲履行了主要义务,乙接受了履行

  D.甲于5月10日向乙发出要约,要约规定承诺期限截止至5月20日,乙于5月18日发出承诺信函,因其他原因该信函5月21日到达甲,甲未表示异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选项A属于对要约作了实质性修改;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一批货物的买卖进行磋商,甲公司在传真中表示,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

  B.合同不成立,甲公司有权拒绝发货,但应补偿乙公司相应的损失

  C.买卖合同已成立,甲公司应履行合同

  D.买卖合同已成立,但因未发生实际损失,甲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未成立有权拒绝履行,也无须赔偿损失。

  【例题·判断题】(2014年)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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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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