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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题及答案十二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5月22日]  【

  【考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

  A.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同意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

  B.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C.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C,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选项C,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例题·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该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事项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全体董事一律负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属于股东大会决议事项,选项D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考题·多选题】(2011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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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题·多选题】(2013年)某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该上市公司的分公司的经理

  B.该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配偶的弟弟

  C.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股东郑某的岳父

  D.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0%的甲公司的某董事的配偶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因此选项AB当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选项C中,“岳父”是主要社会关系,而不是“直系亲属”,因此不构成障碍,可以担任独立董事,不选;(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因此选项D当选;(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考题·判断题】(2011年)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并且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例题·多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有11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与其甲股东签订重要采购合同的事宜召开临时董事会议,其中张董事是甲股东的公司董事长,李董事、刘董事因故没有参加会议,表决时有3个董事不同意。下列关于该次决议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该董事会会议由于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因此可以举行

  B.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参加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半数通过,因此可以通过

  C.该董事会会议决议未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因此不能通过

  D.该董事会会议决议经全体的董事半数通过,因此可以通过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考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符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是( )。

  A.张某,曾为甲大学教授,现已退休

  B.王某,曾为乙企业董事长,因其决策失误导致乙企业破产清算,自乙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C.李某,曾为丙公司董事,因贷款炒股,个人负有到期债务1000万元尚未偿还

  D.赵某,曾担任丁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选项D不当选);(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选项B不当选);(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不当选)。

  【考题·单选题】(2014年)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再担任董事。

  【考题·多选题】(2013年)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A.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前刑满释放

  B.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选项A);(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选项C)。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选项D);(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B);(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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