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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备考试卷及答案四_第2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2月23日]  【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事后其家长的认可即属于法定代理人追认,该合同有效。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缺订立该合同的能力,因此,张某与刘某所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该题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本题中的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本题中的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该题针对“后履行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的合同因约定货到后再付款,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B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A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该题针对“后履行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4、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针对交付香蕉,履行义务一方是出卖人乙,所以履行地是海口。那么价格就是按照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的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是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第三人只负担向债权人履行,不承担合同责任,违约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

  【该题针对“合同履行的规则”知识点进行考核】

  6、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所以该买卖合同自4月1日起即归于无效。

  【该题针对“合同的生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7、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有效合同。

  【该题针对“合同的生效”知识点进行考核】

  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该题针对“合同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即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

  【该题针对“不安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1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该题针对“不安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债务人怠于行使必须是没有以诉讼或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选项B错误;代位权的行使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债务人为第三人,选项AC错误;管辖法院为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选项D错误。

  【该题针对“合同保全措施中的代位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该题针对“合同保全措施中的撤销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三、判断题

  1、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该题针对“效力待定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2、

  【正确答案】 错

  【答案解析】 同时履行抗辩权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当事人不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该题针对“抗辩权的概念和同时履行抗辩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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