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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简答题专项练习九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12月27日]  【

  【大题1】

  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业股份”)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8亿元,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6亿元,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000万元。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对以下几种融资方案进行了讨论:

  (1)定向增发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2亿股;发行对象共9名;全体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

  对上述两种方案,董事会讨论后认为,定向增发方案存在有违相关规定之处,也不适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符合公司需要,但仍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应予修改。2017年4月15日,修改后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简要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1】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定向增发方案中,发行对象的数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问题2】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定向增发方案中,认购股份后限制转让的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限制转让的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问题3】2017年3月5日嘉业股份董事会讨论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中,哪项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关于发行3亿元公司债券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在本题中,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为6亿元,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3亿元,超过了净资产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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