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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一_第5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2月10日]  【

  四、简答题(本类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8 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56[简答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 A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 A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1)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郑某尚不是合伙人。根据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57[简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 4 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17 万元;另外支付运费 20 万元(不含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20 万元。

  (2)购进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13.60 万元。另外支付运费 10 万元(不含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1.10 万元。运输途中由于保管不善,原材料丢失 10%;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原材料毁损 20%。

  (3)接受乙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0.30 万元。

  (4)从丙银行贷款 1000 万元,支付利息 60 万元。

  (5)接受丁公司提供的旅客运输服务和餐饮服务,合计支出 0.40 万元。

  (6)公司职工食堂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成本 10 万元,该材料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7)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自产烟丝一批,书面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 1000 万元,

  本月应收回 60%货款,其余货款于 9 月 10 日前收回,本月实际收回货款 500 万元;另收取优

  质费 3.51 万元和包装物押金 2.34 万元(合同约定 3 个月后收回包装物并退还押金)。

  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的在本月认证抵扣。

  甲公司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2.20+13.60+1.10+0.30=34.20(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500×17%=85(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85-34.20=50.8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甲公司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公司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参考解析:(1)甲公司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下列问题: ①运输途中因保管不善丢失的 10%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根据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②职工食堂领用以前月份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材料未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规定,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③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应按照实际收到的款项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根据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④销售烟丝时收取的优质费未作为价外费用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销售产品时同时收取的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当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①当期销项税额=1000×60%×17%+3.51÷(1+17%)×17%=102.51(万元)

  ②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2.20+(13.60+1.10)×(1-10%)+0.30-10×17%=31.03(万元)

  ③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02.51-31.03=71.48(万元)

  【解析】(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3)销售烟丝收取的 1年以内的押金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单独核算的,不并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58[简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降压药、降糖药及免税药。2017 年 4 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降压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 85 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 1.32 万元。

  (2)购进免税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 51 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 0.88 万元。

  (3)销售降压药 600 箱,取得含增值税价款 702 万元,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箱押金 23.4万元。

  (4)将 10 箱自产的新型降压药赠送给某医院临床使用,成本 4.68 万元/箱,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

  (5)销售降糖药 500 箱,其中 450 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1.5 万元/箱,50 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 1.6 万元/箱。

  已知:降压药、降糖药增值税税率为 17%,成本利润率为 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1)甲公司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多少万元?

  (2)甲公司当月销项税额为多少万元?

  (3)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多少万元?

  参考解析:(1)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85+1.32=86.32(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702+23.4)÷(1+17%)×17%+10×4.68×(1+10%)×17%+(1.5×450+50×1.6)×17%=242.50(万元)

  (3)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42.50-86.32=156.18(万元)

  【解析】(1)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交通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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