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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强化试题及答案1_第3页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10月6日]  【

  2011年3月1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10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4月1日交付全部展览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10日内付清货款。

  3月10日,A公司依约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3月10日,付款日期为4月10日。3月14日,B公司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

  3月18日,B公司与甲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将展览设备运至A公司。3月20日,B公司掌握了A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甲公司暂停运输展览设备,并通知A公司中止交货,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A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4月1日.B公司通知甲公司将展览设备运往

  A公司,甲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展览设备全部毁损,致使B公司4月1日不能按时全部交货。4月5 日,A公司要求B公司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以设备毁损是由于甲公司的过错为由表示拒绝。

  3月1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同日,D公司到C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

  3月20日,王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伪造了D公司的签章,以D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E公司作为支付购买汽车的价款。3月22日,E公司为支付F公司的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15日,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出票人A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和该汇票被伪造为由拒绝支付票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3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D公司能否不向C银行申请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并说明理由。4月15日在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已采取的挂失止付补救措施是否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3)C银行以出票人A公司银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C银行能否以汇添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并说明理由。

  (5)F公司能否向王某行使追索权?并说明理由。

  系统解析:

  (1)B公司中止履行合同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2)①D公司可以不向C银行申请挂失止付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根据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②D公司已采取的挂失止付措施不能补救其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如果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在本题中,D公司于3月19日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但没有在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挂失止付通知书自第13日起失效。因此,F公司于4月15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已经失效。

  (3)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4)C银行不能以汇票被伪造为由拒绝付款。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

  (5)F公司不能向王某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由于伪造人(王某)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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