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每日一练 >> 文章内容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21.11.23)

来源:华课网校  [2021年11月23日]  【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保证绝 对记载事项的有(  )。

  A.“保证”字样

  B.保证人签章

  C.保证日期

  D.被保证人名称

  【答案】AB

  【解析】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保证”的字样;(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3)被保证人的名称;(4)保证日期;(5)保证人签章。其中,“保证”的字样和保证人签章为绝 对记载事项,被保证人的名称、保证日期和保证人住所为相对记载事项。

  【多选题】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被追索人在向持票人支付有关金额及费用后,可以向其他汇票债务人行使再追索权。下列各项中,属于被追索人可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清偿的款项有()。

  A.被追索人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利息

  B.被追索人发出追索通知书的费用

  C.持票人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持票人因票据金额被拒绝支付而导致的利润损失

  【答案】AB

  【解析】根据规定,被追索人行使再追索权,可以请求其他汇票债务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已清偿的全部金额及其自清偿日起至再追索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发出通知书的费用。因此,选项D中所说的利润损失是不包括的。

  【判断题】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答案】√

  【解析】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责编:zp032348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