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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9.5.18)

来源:华课网校  [2019年5月18日]  【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李某误以为赵某的镀金表为纯金表而花高价购买

  B.陈某受王某胁迫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C.刘某超越代理权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D.孙某受蔡某欺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选项C: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选项D: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例题·多选题】(2018年)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 )。

  A.张某以高于市场价30%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李某

  B.宋某以泄露王某隐私为由,胁迫王某以超低价将祖传古董卖给自己

  C.甲公司代理人刘某与乙公司负责人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购买质次价高的商品

  D.6周岁的王某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赵某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无效法律行为。选项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选项B属于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选项C属于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选项D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例题·多选题】2017年1月1日,小王以公开小李的裸照为由,胁迫其与自己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裸照于2021年4月1日方还于小李。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该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B.若小李在2022年3月1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法院应当受理

  C.撤销权既可以由小李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撤销

  D.小李若未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可撤销的法律行为。选项A:小李是受胁迫而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选项A表述错误。选项BD:当事人受胁迫,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且不能超过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选项BD表述错误。选项C:应当是受胁迫方小李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法院不告不理,选项C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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