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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预习知识每日一练(2018.7.10)

来源:华课网校  [2018年7月10日]  【

  1、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则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B、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

  C、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本题四个选项说法均正确。

  【该题针对“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知识点进行考核】

  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情形有( )。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拒付租金的

  C、拒不履行买卖合同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的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本题C选项不在上述规定之内,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知识点进行考核】

  3、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C、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权利

  D、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C选项引起诉讼时效中止而不是中断。

  【该题针对“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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