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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16.10.19)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10月19日]  【

  1、2011年4月30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8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9日回复乙“短信收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A.2011年4月30日

  B.2011年5月3日

  C.2011年5月8日

  D.2011年5月9日

  2、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出售一批原材科,要求乙公司在1个月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7月2日到达乙公司。当月,因市场行情变化,该种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拟撤销该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能否撤销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可以撤销该要约,因该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

  B.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C.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承诺期限届满前到达乙公司即可

  D.可以撤销该要约,撤销通知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发出即可

  3、2011年4月24日,甲向乙发出函件称:“本人欲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出售螺纹钢100吨。如欲购买,请于5月10日前让本人知悉。”乙于4月27日收到甲的函件,并于次日回函表示愿意购买。但由于投递错误,乙的回函于5月11日方到达甲处。因已超过5月10日的最后期限,甲未再理会乙,而将钢材售与他人。乙要求甲履行钢材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甲对乙不承担任何责任

  B.甲、乙之间的合同未成立,但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信赖利益损失

  C.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甲有权以承诺迟到为由撤销要约

  D.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且已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1【答案】B

  【解析】(1)承诺到达对方时生效;(2)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2.【答案】A

  【解析】要约人(甲公司)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得撤销要约。

  3.【答案】D

  【解析】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如投递错误)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在本题中,由于甲未及时通知乙承诺已经迟到且不接受,因此,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乙有权要求甲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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