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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中级会计师证书办理时间2017年4月28日截止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3月27日]  【

  根据“广西财政厅2016年广西中级会计师证书办理通知”可知:2016年广西中级会计师证书办理时间2017年4月28日截止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7年4月28日,请2016年度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到本人所在的市(县、区)财政局。各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请登陆广西财政会计网首页进行查看,各县(市、区)财政局的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咨询所属地级市财政局。区直考区考生请到南宁市桃源路82号广西财政综合楼1楼会计人员服务大厅办理。

  各地级市财政局负责收集所管辖县(市、区)财政局合格人员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身份证件是否真实有效,相片是否为同一底片,相片清晰度是否合格。在证书和表格上粘贴相片(其中:2寸相片贴证书,1寸相片贴表格,照片务必粘贴牢固),于2017年5月5日前把贴好相片的证书和表格递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提交证书和表格时,请附带提交材料的情况说明(附件2),情况说明的内容不限于模板所列内容,任何需要说明的情况均可进行说明,包括对于证书办理流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自治区财政厅收到材料后,与考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信息核对,在合格证书上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专用章(会计)”及钢印,在表格上加盖“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专用章(会计)”。

  自治区财政厅将加盖印章的证书及表格发回各地级市财政局,各地级市财政局发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发放给办证人员。

  凡未在上述时间及时递交材料影响证书领取的,请与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联系补办事宜。

  对于办证人员较多的县(市、区)财政局,为了加快办证流程,经报告所属地级市财政局同意后,可直接携带收集的申请材料到自治区财政厅办理用印手续。

  >>2016年中级会计师证书领取、办理通知汇总专题

责编:liujia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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