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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教材知识点_经济法第八章考点:专利法律制度

来源:华课网校  [2017年1月5日]  【

  专题四、专利法律制度

  【考点1】专利权的客体

  1、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

  2、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考点2】专利权主体

  1、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

  2、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考点3】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符合的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议义上首次展出的;②在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漏其内容的。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考点4】授予专利权的程序

  1、申请文件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该提交的申请文件有: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

  2、先申请原则

  (1)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先申请的判断标准是“专利申请日”。

  (2)两个以上的申清人在同一日期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专利申请人。

  3、优先权原则

  (1)所谓外国优先权,即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I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所谓本国优先权,即在国内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后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4、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批准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初步审查

实质审查

×

×

  注意: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专利复审

  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考点5】专利权的内容及其保护与限制

  1、专利权的转让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自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具体方法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以及进口。但实际上根据专利产品类型的不同,其保护是不同的: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都在保护范围内;而对于外观设计只有四种,即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不包括使用。

  3、不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

  (1)专利权用尽;

  (2)在先使用;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等。

  5、强制许可 。

  (1)只能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适用强制许可,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不能适用强制许可;(2)通过强制许可获得的许可时普通许可;(3)当事人取得强制许可后,不必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实施专利,但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4)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考点6】专利权的期限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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