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华课网校 >> 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 >> 经济法辅导 >> 文章内容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精讲: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

来源:华课网校  [2016年7月28日]  【

  第一审程序(普通程序)

  1.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解释】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相关链接】申请仲裁必须符合的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公开审理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相关链接】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责编:daibenhua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