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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章节考点:第十章_第4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9月1日 ]  【

  10.4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政府采购协议》的目标

  1)建立一个有效的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多边框架,扩展世界贸易和促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协调和改善世界贸易运行的国际环境和国际框架。

  2)各成员国政府的采购法律法规不应对国内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提供保护,并与国外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3)各成员国政府应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4)建立通知、磋商、监督和解决争端的国际秩序.维持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5)考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不发达国家的需要。

  (2)《政府采购协议》的适用范图

  1)采购主体。

  各国政府在加入协议时要提交一份清单,列出国内服从政府采购协议的全部实体的名单,名单以外的实体可以不受协议的约束。

  2)采购对象。《政府采购协议》适用于任何合同形式的采购,包括购买、租赁、期权晌买等。

  3)采购限额。《政府采购协议》适用于合同价大于《政府采购协议》附录一规定的限额的任何采购。合同价包括一切形式的酬金、奖金、佣金利息等。

  《政府采购协议》第23条规定了协议不适应的例外情况,如采购武器、弹药和维护公共安全,生命、知识产权、慈替,残疾人和劳改产品的特殊摘施。

  (3)《政府采购协议》的原则

  1)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待遇。

  各国对国外提供的产品、服务和供应商的待遇应该不低于对国内产品、服务和供应商提供的待遇,也不低于对任何其他一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供应商提供的待遇。

  2)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

  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保证这些国家的国际收支平衡,有充足的外汇,发展国内工业,农业和落后地区家庭手工业和其他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协议》从适用范围、例外条款、技术援助、抵偿和审议等方面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

  3)透明度原则。

  协议成员国应该鼓励本国实体公开本国采购政策受理非成员国的投标的条件,采购要求和诉讼的条件,保证程序的透明度。

  (4)招标程序的规定

  协议规定了三种招标程序,包括公开招标、选择性招标和限制性招标三种程序。

  1)公开招标时全部感兴趣的供应商均可投标。

  2)择性招标指符合(政府采购协议)第10条第3款的规定,由招标实体邀请特定的供应商投标。

  3)限制性招标指符合《政府采购协议》第15条的规定,招标实体可以与各供应商个别联系。

  (1)发展改革部门的“备选项目规划”审批手续

  1)拟借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单位应通过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列人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所在地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和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列人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财政部。

  2)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收到项目单位提出的申请后,应征求省级财政部门意见。双方根据各自职能对项日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列人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申请,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3)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中央项目单位上报的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进行审核,按向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下达“备选项目规划”,安排外债规模,并抄送财政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政府日元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国务院财政部门后报国务院批准。

  4)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备选项目规划通知项目单位和省级财政部门。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自规划下达之日起有效期1年,如1年内未列人财政部拟对外提出的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清单(以下简称“备选项目清单”),该项目从备选项目规划中自动撤销。

  (2)财政部门的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清单”审批手续

  1)已列入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地方项目单位应通过所在地财政部门向省级财政部门提出拟利用国外贷款申请,并抄送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省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对经评审符合要求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向财政部上报利用国外贷款申请,并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项目单位直接向则政部提出利用国外贷款申请,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2)财政部收到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的申请后,根据贷款方对项目领域的要求及贷款可用额度对项日进行审核,对符合各项要求的项目,纳人备选项目清单。财政部向省级财政部门、中央项门单位和转贷银行下达备选项目清单,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财政部门将备选项目清单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列入备选项清单的项目自清单下达之日起有效期1年,1年内未完成项日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项目从备选项目清单中自动撤销。

  3)收到财政部下达的备选项日清单后,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国外贷款项目选择采购代理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或指导、监督借款人选定采购代理公司,转贷银行开展转贷前期工作。

  (3)发展改革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

  己列人备选项目清单的项日,由项目单位按程序向国家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将项目批准文件抄送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项目批准文件抄送财政部。

  (4)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手续

  1)对列入备选项目清单且经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项目,财政部适时提交贷款方,并及时将贷款方对有关项目审杳或评估反馈的意见通知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项目单位,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财政部门将有关意见抄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

  2)对财政部已对外提出且外方未提出异议的项目,地方项门单位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中央项目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由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不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4)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审核后批复,并抄送财政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通报省级财政部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2年内该项目未签署转贷协议,该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项目相关各方还应在随后的项目实施工作包括转贷、采购、还款、监督检查和清欠等工作中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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