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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考点解析: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7月2日 ]  【

  ②执行机构。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的常设和必设的集体业务执行机构与经营意思决策机构。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执行公司业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③监督机构。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监事会是对董事会执行业务进行监督的机构。监事会在执行公务中,必要时对外可以代表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不设监事会,仅设1—2名监事。

  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3)股份有限公司

  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其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通过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比较,有如下特征:

  ①全部股份等额。股份公司股份等额划分,以股票形式由股东持有。这是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区别。

  ②设立条件严格、程序复杂。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本,规模较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范围广,对市场经济的影响程序深。因此,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

  ③股份自由转让。股份公司对股东转让公司股份,一般不加以条件限制,法律上除记名股票和特定股东转让有所限制外,对无记名股票和继承性转让,均不加以限制。

  ④资合性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台公司,公司股东的构成不以相互信赖为基础。公司与股东个人的名誉、地位、资产等无关,股东也不得以个人信

  用和劳务出资。

  ⑤公开性较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负有较强的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须定期向社会或股东披露有关信息,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方案、资产负债情况等。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以下几种:

  ①权力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非常设性机构。股东会对外不代表公司,对内也不管理业务。

  ②执行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任期和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③监督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是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④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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