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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5.1.3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6月15日 ]  【

 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 5.1.3开标的程序和内容(4步)

  (1)密封情况

  检查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进行。如果招标人委托了公证机构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果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存在拆开过的痕迹,则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拆封当众拆封所有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所有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合格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当众拆封。

  (3)唱标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唱标,即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记录并存档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记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唱标内容等情况,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应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在开标时制作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2日内通过《中国国际招标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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