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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1.3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4月15日 ]  【

 2016招标师《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辅导资料1.3 1.3《招标投标法》(掌握)

  1.3.1立法目的

  1.3.2适用范围:必须掌握。

  ◆地域范围: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不包括香港、澳门地区。

  ◆主体范围:两类,第一类是国内各类主体,法人、经济组织、个人;

  第二类是在我国的外国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例外:按照《招标投标法》第67条规定,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1.3.3基本原则:

  标法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1.3.4基本程序:

  分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书面合同等六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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