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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考试《合同管理》试题及答案(6)

中华考试网  [ 2016年5月14日 ]  【

  1 违约行为据其形态大致可分为(  )。

  A.

  不履行

  B.

  不完全履行

  C.

  履行迟延

  D.

  默示违约

  E.

  预期违约

  参考答案:A,B,C,E

  参考解析:

  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据其形态大致可分为四类:(1)不履行;(2)履行迟延;(3)不完全履行;(4)预期违约。

  2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包括(  )。

  A.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和(或)延长竣工日期

  B.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C.

  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或)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

  D.

  自费修复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E.

  承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的复工要求、付款时间延误和不可抗力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通知

  参考答案:A,C,D,E

  参考解析:

  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KGF—2011—0216),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如下:(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或)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4)承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的复工要求、付款时间延误和不可抗力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通知。(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和(或)延长竣工日期。

  3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对招标师的技能要求有(  )。

  A.

  合同规划能力

  B.

  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能力

  C.

  招标采购活动组织能力

  D.

  协调现场的能力

  E.

  协助谈判与拟定合同能力

  参考答案:A,B,C,E

  参考解析:

  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对招标师的技能要求具体如下:①合同规划能力;②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能力;③招标采购活动组织能力;④协助谈判与拟定合同能力;⑤争议解决能力。

  4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主要有(  )。

  A.

  设计—施工总承包

  B.

  采购施工总承包

  C.

  设计采购总承包

  D.

  施工总承包

  E.

  设计—采购—施工

  参考答案:A,E

  参考解析: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设计—施工总承包;(2)设计—采购—施工。

  5 下列选项中属于承诺的有效要件的是(  )。

  A.

  承诺必须由要约人作出

  B.

  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C.

  承诺可以与要约内容不一致

  D.

  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E.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容一致

  参考答案:B,D,E

  参考解析:

  ①诺必须由受约人作出;②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③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容一致;④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

  案例分析题,要求分析合理,结论正确;有计算要求的,应简要写出计算过程。

  6 2010年5月,甲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投标程序,与中标的乙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由乙施工单位承建A单位的办公楼。随后,乙施工单位将该楼的主体结构发包给丙施工单位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施工单位向丙施工单位出具了水电工程结算单,其中包括乙施工单位扣除丙施工单位税收、管理费等费用4万元。乙丙双方工程款结清,双方约定的管理费4万元在结算时并无异议。后该办公楼出现质量问题,A单位向法院起诉乙施工单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1.乙施工单位将办公楼主体结构发包给丙施工单位施工是否正确?

  2.丙施工单位对于办公楼的质量问题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解析:

  1.乙施工单位将办公楼主体结构发包给丙施工单位施工是不正确的。根据《建筑法》第28条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其他人,禁止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发包人的名义分包转包给他人”。因此,乙施工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

  2.丙施工单位应当就办公楼的质量问题与乙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建筑法》第67条的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收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丙施工单位与乙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7 某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36万m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向A、B、C、D4家企业发出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150万元人民币;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合同书,合同书订立后10日内,中标人进场施工并按合同价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开标后,投标人A、B、C、D的投标报价分别为6300万元人民币、6150万元人民币、6100万元人民币和585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与C企业进行了多次谈判并达成一致。随后C企业将投标报价修改为58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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