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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串讲知识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_第3页

来源:中华考试网  [ 2016年4月23日 ]  【

  ⑤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3)双方的违约责任

  ①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②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工、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工、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③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还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通常按实际损失的比例来计算,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赔偿金的比例。

  ④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勘察费用的50%;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勘察人勘察费用的100%。

  ⑤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勘察费或进度款,勘察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勘察人有权停工,因此导致工期顺延的,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滞纳金从应拨付之日起计算,合同中可约定具体的滞纳金比例(以应拨付勘察工程费为基数)。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一)》中,滞纳金称为逾期违约金,并规定违约金按天计算,每延误一日,发包人应偿付勘察人以应支付而未支付的勘察费为基数计算的l‰的违约金。

  ⑥由于勘察人原因而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勘察人应偿付以勘察费为基数计算的1‰的违约金。

  ⑦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5)其他规定

  1)材料设备供应

  发包人、勘察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勘察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产品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勘察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工、窝工的,原因是勘察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勘察人支付停工、窝工费。

  勘察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

  2)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①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勘察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②发包人收到勘察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应在约定的天数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勘察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勘察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③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勘察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到通知后,当天组织检验,经检验合格,发包人、勘察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勘察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勘察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工、窝工的损失。

  ④工程完工,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天数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勘察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⑤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⑥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在合同规定的天数内,勘察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勘察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3)合同的生效与签证

  勘察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应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勘察合同规定的义务后,勘察合同终止。项目尚未获得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批准或核准、备案的,需要依法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应该以获得相应批准和核准手续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4.1.3.2设计合同重点条款

  (1)设计依据

  1)项目批准文件

  项目批准文件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其他批准文件。项目批准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给设计人,变更项目批准也由发包人负责,对此双方应当在设计合同中予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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