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造价工程师 >> 山东造价工程师 >> 山东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 >> 2016年济宁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2016年济宁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来源:济宁人事考试网  [2016年10月14日]  【

2016年度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特别提示

  1、考务工作人员将使用身份证识别仪对考生的身份证进行甄别。伪造身份证件,请人替考或替别人参加考试是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对使用伪造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考生,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人社部12号令严肃处理,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防范高科技作弊。为防范高科技作弊,考试主管部门将联合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市公安局等部门加大对使用电子设备作弊的查处力度,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继续实行雷同检测机制。阅卷时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全部应试人员试卷进行雷同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坚决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

  在此,市人事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一旦发现作弊行为,一定依规严肃处理。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希望大家遵守《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责编:sunshine

报名通关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报名指南

在线题库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