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管理 >> 造价管理 >> 201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考点:第一章第四节

201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考点:第一章第四节_第4页

考试网  [2018年12月27日]  【

  (二)行为准则

  (三)信用制度

  (四)法律责任

  1. 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 经营违规的责任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习题】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办理而未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 )以下的罚款。【2017】

  A.5000 元

  B.1 万元

  C.2 万元

  D.3 万元

  【答案】B

  【解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考点来源】第一章 第四节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1)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2)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3.其他违规责任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

  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了解】

  (1)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2) 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5)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6)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习题】根据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被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的情形是( )。【2016】

  A. 跨地区承接业务不备案的B.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

  C.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的 D.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

  【答案】B

  【解析】跨地区承接业务不备案的、设立分支机构未备案的应处以 5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故 A、C 选项错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故 D 选项错误。

  【考点来源】第一章 第四节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制度

  【本节考点小结】

  1. 掌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标准★★★

  2. 了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相关规定★

  3. 了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范围★

  4.了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设置的相关规定★

  5 . 掌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

  2019年造价工程师辅导培训:备考指导班+考点精讲班+多媒体题库+考点强化班,主讲团队直击考点,助力备考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快速联系通道 

责编:sunshine

报名通关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报名指南

在线题库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