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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造价工程师考试《造价管理》章节预习题:第二章第一节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15日]  【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1.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发由后的承诺通知不得撤回   B.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C.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视为新要约   D.承诺的内容可以与要约的内容不一致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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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题思路】承诺通知可以撤回;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 根据《合同法》,下列变更中属于新要约的是( )的变更。

  A.要约确认方式 B.合同文件寄送方式

  C.合同履行地点 D.承诺生效地点

  【答案】C

  【解题思路】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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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诺期限自要约发出时开始计算

  B.承诺通知一经发出不得撤回

  C.承诺可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D.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答案】D

  【解题思路】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根据我国《合同法》,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B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由非格式条款提供方负责解释

  C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由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确定争议解决办法

  D 就格式条款发生争议的,应由非格式条款提供方确定争议解决办法

  答案:A

  解析: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5. 根据《合同法》,下列关于格式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有利于保证合同双方的公平权利

  B.《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

  C.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做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答案】B

  【解题思路】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外,《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同样适用于格式合同条款。

  6.下列情形中,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A.因自然灾害,当事人无法执行签订合同的计划,造成对方的损失

  B.当事人双方串通牟利签订合同,造成第三方损失

  C.当事人因合同谈判破裂,泄露对方商业机密,造成对方损失

  D.合同签订后,当事人拒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款,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对方损失

  【答案】C

  7. 根据《合同法》,下列各类合同中,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的是( )。

  A.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B.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D.恶意串通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

  【答案】C

  【解题思路】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8. 根据《合同法》,效力待定合同包括( )的合同。

  A.损害集体利益 B.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

  C.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 D.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E.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答案】BD

  【解题思路】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由于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财产处分能力或代理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存在缺陷所造成的。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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