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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有6大红包企业税负将只减不增

来源:考试网  [2016年8月22日]  【
摘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月23日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四个附件,营改增各项政策一次性出净。

  5月1日后,建筑业将被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现行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1%,仅仅从税率角度来看,税率提升明显。有些建筑企业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反映,担心税负有所增加。

  但是,国家为了确保建筑业税负只减不增,在营改增新政中为建筑业提供了过渡期优惠政策。

  参与过营改增方案设计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只要建筑业企业用好营改增过渡期政策,相信企业税负只减不增。

  他认为,建筑业营改增有6大红包,只要用好这些红包,企业税负将只减不增。

  红包1:对4月30日前开工的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和3%营业税一样)。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所以纳税基数实际低于此前的营业税,因此老项目税负只减不增。

  红包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也可以确保企业税负不增。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红包3: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因此税负不会增加。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红包4:甲供工程在营业税体制下,征税的营业额中包括建设方购买的材料、设备等成本,但在增值税体制下,材料、设备等可以由建设方纳入进项抵扣,因此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对这部分不再征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红包5:建筑企业对不同的项目可以采取不同征收方式,既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3%征收率),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11%税率),方式灵活。而且适用简易计税的项目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下游企业抵扣。

责编:suns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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