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造价工程师 >> 计价控制 >> 模拟试题 >> 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章节题:合同价款调整

2021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计价》章节题:合同价款调整

来源:考试网  [2021年6月4日]  【

  1[.单选题]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

  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新增工程量的,应按变更事件的有关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C.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与分部分项工程相同的方法进行调整

  D.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投标人在投标时未予以填报的,合同实施期间不予增加

  [答案]B

  [解析]2020版教材P239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2[.单选题]关于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延误者按比例承担责任

  B.若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则在其延误期内,承包人可得到经济补偿

  C.若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其延误期内,承包人不能得到经济补偿

  D.若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则在其延误期内,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补偿

  [答案]B

  [解析]2020版教材P252(4)共同延误的处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3[.单选题]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

  B.发包人通过变更取消某项工作从而转由他人实施

  C.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不属于变更

  D.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而扩大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答案]D

  [解析]2020版教材P237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0201的规定,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4[.单选题]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初始延误者负主要责任,并发延误者负次要责任

  B.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但无经济补偿

  C.初始延误者属客观原因的,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也可得到费用补偿

  D.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可获得工期、费用补偿和利润补偿

  [答案]D

  [解析]2020版教材P252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2)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发包人原因,则在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3)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4)如果初始延误者是承包人原因,则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期内,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5[.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合同条件,关于工程索赔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发包人未能及时发出指令不能视为发包人违约

  B.因政策法令的变化不能提出索赔

  C.机械停工按照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索赔

  D.发包人指令承包商加速施工有时也会产生索赔

  [答案]D

  [解析]2020版教材P246由于发包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可以提出索赔。

  6[.单选题]根据规定,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可以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的前提是()。

  A.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15%

  B.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变化

  C.措施项目工程量超过10%

  D.措施项目工程量超过10%,且引起施工方案发生变化

  [答案]B

  [解析]2020版教材P239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至于具体的调整方法,则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7[.单选题]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当实际增加的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以上,且造成按总价方式计价的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将()。

  A.综合单价调高,措施项目费调增

  B.综合单价调高,措施项目费调减

  C.综合单价调低,措施项目费调增

  D.综合单价调低,措施项目费调减

  [答案]C

  [解析]2020版教材P239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髙。P231,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8[.单选题]采用网络图分析法处理可原谅延期,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只有在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误,才能索赔工期

  B.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误,不应索赔工期

  C.如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工期索赔值

  D.该方法不适用于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答案]C

  [解析]2020版教材P252本题考查的是索赔。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该方法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

  9[.单选题]对某招标工程进行报价分析,在不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前提下,承包人中标价为150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600万元,设计院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为1550万元,承包人认为的合理报价值为1540万元,则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是()。

  A.0.65%

  B.6.25%

  C.93.75%

  D.96.25%

  [答案]B

  [解析]2020版教材P238报价浮动率L=(1-1500/1600)×100%=6.25%

  10[.单选题]发承包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以下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承包人没有义务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B.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可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C.如果承包人的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发包人无权向承包人索取并得到实际延误天数和合同约定的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的乘积计算的误期赔偿费

  D.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项(或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项(或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答案]D

  [解析]2020版教材P246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承包人应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A错误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B错误。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如果承包人的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取并得到实际延误天数和合同约定的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的乘积计算的误期赔偿费。C错误。一般来说,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如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并应在结算款中扣除。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单项(或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该单项(或单位)工程接收证书中表明的竣工日期并未延误,而是合同工程的其他部分产生了工期延误,则误期赔偿费应按照已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单项(或单位)工程造价占合同价款的比例幅度予以扣减。

扫一扫,和群友们一起刷题抢分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

  消防工程师考试资料来源考试网校一级造价工程师教材精讲班课程,完整讲义下载进入个人中心>>

  下载焚题库APP——一级造价工程师——题库——做题,包括章节练习、每日一练、模拟试卷、历年真题、易错题等,可随时随地刷题。【在线做题>>】【下载APP掌上刷题

  2021年取证指导: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难度大不大,如何备考才能顺利通关,考试网校老师指导,直击重要考点>>

  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 联系速道

责编:yangliu1997

报名通关必备

  • 姓名
  • 电话
  • 邮箱

报名指南

在线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