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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考前提分试题(5)_第2页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0月5日]  【

  参考解析

  【问题 1 参考答案】该项目的招标活动中有下列不妥之处:

  1)要求投标人为国有企业不妥,因为这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2)要求投标人获得过项目所在省优质工程奖不妥,因为这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限制了外省市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3)规定开标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不妥。投标文件可以撤回,但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不能退回。

  4)规定若联合体中标,招标人与牵头人订立合同不妥,应为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问题 2 参考答案】

  按合同工期施工,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为 1 100/1 1=100(万元),则工程款的现值为

  PV ˊ =100 It(P/A , 1 %, 11) / (1+1 % )=100 × {[(1+1 % )11-1] / [1 % × (1+1 % )11]} /(1+1%)=1026.50(万元)

  【问题 3 参考答案】

  加速施工条件下,工期为 10 个月,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为 1100/10=110(万元),则工程款的现值为

  PVˊ=110×(P/A,1%,10)/(1+1%)+30/(1+1%)11-4 ×(P/A,1%,10)=1020.53(万元)

  因为 PV’ 所以该承包商不宜采取加速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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